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中部地区增值税试点改革对电力上市公司影响分析

2007-5-20 16:50 金融界网站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出台《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中部地区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八大行业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改革。

  电力板块中有八家公司符合本次增值税试点改革所规定的地理位置和行业范围。这八家公司是皖能电力、漳泽电力、赣能股份、长源电力、豫能控股、华银电力、通宝能源。

  试点公司在进行固定资产的购置、自建、融资租赁、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进项税额,不再像以往对其进行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帐务处理,而是直接用来抵扣销项税额。这样的帐务处理,将使上市公司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数额相应下降,对利润产生小幅的贡献,并将使公司现金流量得到相应的增加。更重要的是,试点将会使这些企业更新设备、扩大产能的意愿更强,对拉动投资、鼓励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更新换代起到促进作用。电力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本次增值税试点改革对相关公司构成政策性利好。

相关热词: 增值税 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