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养路费欠半年将扣车 燃油税方案未出养路费不放松

2007-5-31 9:7 北京晨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养路费一年欠3亿!拖欠养路费行径将立法打击。欠缴半年,征稽机构有权暂扣辆,届时,车主面对的将是法院的强制执行。《北京市公路条例(草案)》昨天一审。

  草案规定,机动车辆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公路养路费,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路费的不允许上路行驶。伪造公路养路费票证和收据;套用或者伪造机动车牌照;办理停驶手续后在停驶期间行驶;欠缴养路费6个月以上,养路费征稽机构有权暂扣违法车辆,并责令其所有人缴纳养路费及滞纳金。养路费征稽机构无权对暂扣机动车进行处置。

  审议意见

  征稽部门扣车得出具凭证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经过审议,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建议作出进一步规范:征稽机构暂扣车辆时,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暂扣凭证,并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责令车主交费的处理决定。车辆暂扣期间,征稽机构应当妥善保管,造成车辆丢失、损坏的,要负责赔偿。车主按时补缴费用,应当24小时内还车。车主三个月内对处理决定置之不理,征稽机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对于高速路等收费公路,草案明确通行费收入首先应当保证养护费用,并将经营者的收费、还贷情况纳入公路管理机构监督内容。否则将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

  高速路收费期满将向社会公示

  记者:此前关于“费改税”的信号时有传出,北京为何此时制定重典打击欠缴养路费?

  市交通委主任赵文芝:燃油税改革方向虽然已经确定,但具体方案尚未出台。养路费作为公路养护和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征收难度大,逃缴、欠缴严重,甚至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

  记者:拖欠养路费车辆被暂扣,由此发生的费用谁来承担?

  市路政局局长姜帆:如果车辆被暂扣确实会发生类似停车、养护之类的费用。草案通过后将探究制定实施细则,对实际操作问题进行详细规定。

  记者: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建议收费公路收费期满后由市人大政府公告。

  市路政局局长姜帆:目前北京市收费的公路约500多公里,在《北京市公路条例》最终出台后我们将进行一次摸底统计,将收费到期的公路向社会公示。

相关热词: 养路费 燃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