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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推二手房买卖指导价 暂未按新法征收二手房个税

2007-5-30 15:31 深圳新闻网 【 】【打印】【我要纠错

  深圳市二手市场最近盛传从6月1日起,按新办法征收二手房个税,导致近期部分市民“抢买、抢卖”二手房。昨天(5月29日),权威消息人士指出,深圳市拟推出二手房买卖指导价,6月1日也不可能按新办法征收二手房个税。

  房产登记窗口人满为患

  昨天下午2点,记者来到福田区振华路东8号设计大厦,一进大楼,记者就看见一楼大厅复印处排着长队,人们忙着复印身份证、房地产证等证书、资料。记者上到2楼,偌大的产权登记大厅里,挤满了前来申办房地产证的市民和中介。大厅就像春运时的火站,嘈杂得连广播叫号的声音都听不清楚。

  在收件取号处,“温馨提示”写明,当天的收件取号数额已经发放完毕。贴在玻璃大门上的另一份“温馨提示”指出,该产权登记大厅每天上午收件180份,下午200份,每人限取一个排队号码。据悉,这已经是该产权登记大厅最大收件数量了。

  记者询问了数名排队的市民,他们都表示听说6月1日开始按新办法征收二手房个税,所以赶在6月1日前来过户。记者看到,市民周先生要买一套南山的二手房,面积96平方米,原价72万元,现在和卖主谈好的成交价是1.5万元/平方米。“不过,我合同上还是会写72万元,避税嘛,大家都这样。”周先生说。

  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房地产三级转移登记需缴纳税费主要有销售营业税、个人(单位)所得税、契税等近10种。个人(单位)所得税计算基数为:实际销售金额减去原登记价的差价,个人20%,单位15%,由登记部门代征。

  如果周先生在买卖合同上填真实成交价,那么将光是个人所得税部分就要缴14.4万元,虽然个人所得税征收对象是转让方,但是现实操作中税费大多由买家承担。所以,登记部门代征的个人所得税非常少,绝大部分二手房交易存在避税的“阴阳合同”。

  正研究二手房买卖指导价

  深圳市国土房产局有关权威人士指出,我市正在研究制定基准房价,同时还在研究制定二手房买卖指导价。“目前市场传言‘六一’开始按新办法征收二手房个税,现在连二手房买卖指导价还没制定出来,税务部门怎么可能实施征收个税的新办法呢?”该人士指出,这些传言主要是一些中介想借此炒作,增加成交量,他们好多收中介费。

  记者又采访了市房地产估价中心的有关负责人,该中心受地税部门委托,正在研究制定二手房买卖指导价,研究成果还要一段时间才能出来。该负责人指出,二手房买卖指导价主要是在政府的税费征收等方面起到重要的依据作用。

  “这个指导价目前只做住宅,初步研究把全市分成58个片区,每个片区根据最新的二手房交易评估价,算出该片区的指导价。同时,还将片区含有别墅、townhouse等房型的楼盘以‘特殊楼盘’单独列出。如,某片区指导价为1.3万元/平方米,片区内含别墅楼盘的指导价则为2万元-3万元/平方米。”该负责人说,他们只作技术层面的研究,具体会怎样操作,还要税务部门研究后才能最后确定。

  业内对指导价看法不一

  业内人士对实施二手房买卖指导价看法不一。有人认为,目前二手房交易“阴阳合同”层出不穷,个税实际上很难征到,推出指导价能规范市场秩序。如果二手房合同价低于片区指导价,则按照指导价征收,以此杜绝“阴阳合同”。同时,也有利于打击炒房者,增加炒房成本,从而使房地产市场虚假需求减少,缓解供不应求局面。

  但是,也有业内人士对此表示担心。二手房交易的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卖方实收成交价,而把所有税费都推给买方。如果实施二手房买卖指导价,客观上可能会使买方承受的资金压力更大,对控制房价上涨并无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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