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车船税将统一由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代收代缴。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11日就车船税开征问题解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记者:车辆的税额是如何规定的?
税务总局负责人:为了使车船税的税额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考虑目前对车船征税和收费情况,条例保持了原车船使用税税额的下限,而将上限提高了一倍左右。比如,载客汽车的上限由原来的320元提高到660元,载货汽车的上限由60元提高到120元。其中,大型客车每年税额标准为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为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为360元至660元,微型客车为60元至480元。这样,为各地结合本地情况合理确定税额标准留下了一定的空间。
记者:哪些车船可享受减免税?
税务总局负责人:车船税对下列车船有减免措施:一是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免征车船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管理,也属于免税范围。二是对拖拉机、捕捞和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三是对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和警用车船免征车船税。四是对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位税的船舶免征车船税。五是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另外,为了支持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对城乡公共交通车船确定是否给予减免税照顾。
记者:为什么要由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
税务总局负责人:由于机动车的车船税具有涉及面广、税源流动性强的特点,且纳税人多为个人,征管难度较大。另外,纳税人直接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又存在道路不熟悉、停车困难、花费时间长等种种不便。因此,决定由保险机构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时代收代缴机动车的车船税,这样可以方便纳税人缴纳车船税,也可以提高税源控管水平,节约征纳双方的成本。
记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退还车船税?
税务总局负责人:为减轻纳税人的损失,条例规定,如果已缴纳了车船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纳税人通过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后,若在当年发生符合车船税退税条件的情况,可向保险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