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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定车船税上涨超过一倍 车主大呼“太高了”

2007-6-27 9:48 中国新闻网 【 】【打印】【我要纠错

  新船使用税征求意见稿公布,北京私家车拟定480元。而此前,北京普通小汽车的标准是每辆每年200元,调整之后的车船税增加一倍多。对此,许多车主大呼:太高了。

  今年2月,财政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核定载客9人以下的小型客车年税额在360元至660元之间;排量1升以下的微型客车年税额在60元至480元之间。昨日公布征求意见的办法中规定,大型客车每辆600元,中型客车每辆540元,小型客车每辆480元,微型客车每辆360元。税额基本是财政部规定税额的中间值偏高。

  对于新车船税额度,一些网友在网上发表看法认为定得较高,让车主难以承受。一位新司机表示,刚刚买了一辆二手车解决上班的问题,算上交强险提高的浮动费率以及新车船税涨的钱,缴纳两年的保险和税款都能再买辆新车了。还有网友表示,提高车船税并没有什么具体标准,有关部门应该拿出让人信服的依据。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隆亨认为,凡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老百姓利益的都应该开听证会,听取大家的意见。

  按照今年新办法,车船税将随交强险一起缴纳。凡是在200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已经购买了交强险的车主,只需于下次续保交强险时缴纳2008年度车船税和补交2007年度车船税即可。根据《通知》规定,已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了车船税的纳税人,不需要在购买交强险时再次缴纳车船税,但应向保险公司提供已完税车辆的完税凭证。记者上午从地税局地方税处获悉,目前北京市地税局要等征求意见确定之后再向外公布具体缴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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