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纺织品标签问题 欧美再增非关税壁垒

2007-6-6 10:21 纺织服装周刊 【 】【打印】【我要纠错

  编者按:WTO新一轮谈判正在进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谈判主要包括关税和非关税措施两部分。在非关税谈判中,美国、欧盟等成员均提出了纺织品非关税措施提案,并要求各成员规范纺织品标签要求。我国是纺织服装贸易大国,欧美的提案要求将可能影响我产业出口利益。

  美国和欧盟相继于2006年在WTO有关会议中提出了关于纺织品、服装、鞋类、旅行类产品的标签问题的提议,对于以上类别产品的永久性和非永久性标签所应该标注的内容提出了要求。此举无疑使得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面临新的挑战。

  2006年4月,欧盟向WTO提交议案,讨论关于纺织品、服装和鞋类产品的非关税壁垒问题,主要提及以上产品的标签问题。2006年5月,美国就减少纺织品、服装、鞋履及旅行用品非关税壁垒,也向世贸提交提案。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要求纺织品及服装永久标签所标记的信息只限于原产国、纤维成份、护理指示及消费者安全资讯,鞋类及旅行用品类产品的永久标签上只需标记原产国信息;WTO成员可根据情况,要求厂商在产品或产品包装加上非永久标签,向消费者提供合理的额外资料;过渡期间,WTO成员应允许新旧标签暂时并存。

  与美国不同,欧盟的提案不包括旅行箱包用品,但是欧盟提出,如果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骗行为、人民健康以及环保问题时,不能阻止成员国采取必要的措施,彰显了欧盟企图在标签问题上保留更多灵活性的意图。

  纺织服装标签无疑在告知消费者方面有特定的价值,生产商、品牌商、零售商以及产业链中的任何一方都在使用他们作为营销和促销的工具。虽然各国标签的内容并不统一,但是在纺织品和服装类产品上通常很容易看到此类标识:尺寸、原料、保养方式等。在国际贸易 普遍发达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这类问题似乎没有存在的必要。而纺织品服装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部分,如果只看到提案有关这些产品本身就太局限了。有关人士认为,标签问题的潜在目的是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设置新的非关税贸易壁垒。

  标签的统一性问题

  事实上,标签所要求的问题难以统一。据国际纺织局统计,许多国家对这些产品的标签内容没有任何强制性要求,而是各厂商根据自己的规则对进入市场的产品进行标识,比如瑞士、香港、中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埃及、巴基斯坦等。在其他发展中国家,这方面有一些要求也是非常微弱,或者根本没有。即使在那些要求强制使用标签形式的国家,要求的范围也不尽相同。比如在挪威,原产国、保养信息和尺寸并非必需的,只有纤维成分是强制标注的。欧盟的强制要求也只是有关纤维成分的信息。

  欧盟在2006年4月非农谈判中曾提出,应该将强制性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各成员应对决定和使用何种进行讨论,比如类似ISO的标准来统一标签要求的各项内容。欧盟的提议反映出在这方面全球并没有统一的或者世界公认的标准。例如,纤维成分的准确名称各国不同,保养方式的表示方法和图示在全球也不一样,即使在最新的草案中,欧盟建议标注的保养方式也是按照现有的ISO制定的国际标准而已。

  在美国,一个公司可以用美国的FC(Federal Commission)规定的名称也可以用ISO的纤维名称,但是保养符号必须使用ASTM(American Society of Testing and Materials)规定的符号。很明显,目前在这些方面难有统一的标准。

  关于原产国方面,大家都知道,根本没有统一的原产国法规。WTO工作组关于原产国规则从开始到现在的12年中,一直没有明确结论。美国的法规在某种程度上不同于其他国家。同样,欧盟对一些贸易优惠国家的原产国规则与那些没有优惠贸易安排的国家的原产国规则是不同的。这个问题早已经被指出来了,同一种原产国标识对应的却是为了关税目的而采取的两种不同标准的规则,更容易引起混乱和误导。最近,地中海沿岸国家就认为欧盟要求他们必须执行的原产国标识草案是具有歧视性的。

  市场自律还不够吗

  如果此举真正的目的在于向消费者进行说明,那么值得思考的是:让市场规律发挥作用来约束厂商好,还是制定法规有用,特别是在存在多重标准的情况下。瑞士和其他国家的例子显示出,其实无须任何法规,以上要求的目标就可以实现。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或者对产品进行营销,各大厂商在纺织服装产品上使用的多种标签都已经为市场各方接受。比如 “尺寸”方面的信息是消费者需要的最重要的信息,在大多数国家、绝大多数服装产品上都已经普遍标注,无需任何法律强制。

  从消费者角度讲,纺织品和服装最重要的产品信息就是(1)尺寸、(2)材料成分、(3) 保养指示。真正有用的信息只要按照目前的国际标准已经足够,而不需要某个政府重新加以规定。任何超出以上范围的要求,实际上易被认为用于贸易保护目的。欧盟在此之前的对永久标签内容的唯一强制要求是纤维成分,现在却提出了一系列包括原产国等信息的新要求。这些提案看似能够降低厂商贸易成本、提高效率,而事实上技术法规的强制性法律约束力更有可能给国际贸易带来极大的阻碍。

  原产国问题导致贸易保护主义

  欧盟和美国的提案都要求将原产国信息标注在永久性标签上,就象上面提出的,类似要求以前出现在美国,但欧盟的一些观点似乎要重走美国的老路。

  在欧盟市场内部,要求标注产品的原始生产国,以区别于欧盟内部成员国,已经被视为一种讨厌“单一化欧盟市场”倾向,事实上持某种偏见的人反对产品在一些特别的国家生产。欧盟为了避免这类偏见造成对某些成员国生产者的不利,要求有必要对原产国信息不作标注。例如,瑞典在加入欧盟前曾经要求在纺织品上加注原产国信息,加入欧盟时,欧盟迫使瑞典放弃了这一规定。

  2005年5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一个草案,支持关于“从某些特殊第三国进口的产品(包括纺织品和服装)标注原产国信息”,相反,同样产品在欧盟内部生产的不需要标注,这证实了欧盟可能要求进口产品是在欧盟内部生产的。这一做法与GATT的原则相左,同样的TBT协议表明:“各成员国应确保从技术法规方面讲,从WTO成员国进口的产品一视同仁,而不应因为产地不同有喜恶。”

  事实上,全球化已经让许多公司将他们的生产加工转移到世界各个国家,现存的原产国标准下要求标注“Made in”是否会给消费者造成认知的混乱,以及其他的问题呢?

  纺织、服装以及农产品早已经被排除在国际贸易一般规则之外了,因此,有些成员认为如果重新作出一个新协议,其风险在于将迫使纺织品、服装走回到有别与其他产品的老路。 目前WTO会议已经多次讨论这一提案,但是鉴于目前两个提案本身包括的内容没有达成一致,所以近期通过的可能性不大。本刊将继续关注这一提案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