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海关总署:燃料油进口税下调至3%

2007-6-1 8:39 新闻晨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海关总署昨天的公告称,将无烟煤、其他烟煤和其他煤等煤炭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从1%下调至0.同时,将5-7号燃料油进口暂定税率从6%下调至3%.

  此外,海关周四还表示,此次税率调整自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执行。

  财政部上周宣布,将自今年6月1日起对包括燃料油和煤炭在内的209项进口商品调整进口关税,同时对142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其中重点是对80多种钢铁产品加征5%-10%的出口关税,以此促进贸易平衡、平息钢铁产品方面的贸易争端。但上周没有透露对进口燃料油和煤炭具体适用的新税率,也没有说明税率调整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