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5.30”印花税上调带来的暴跌之后,股票市场俨然陷入了“草木皆兵”的态势,任何来自高层、学者对于未来政策走向的言论都难免会引起轩然大波。然而就在这样的敏感时期当口,学界却上演了一场关于税收概念的“马甲之争”。
6月7日,国内知名的证券报纸刊文,引用“权威人士”的话指出:“作为一个全新的税种,征收资本利得税目前无法可依,即使要征收该税种,也要履行相应的立法程序。”然而事隔一天,多家财经报纸就对“权威人士”的表态提出质疑,认为资本利得税绝非“全新税种”,而是属于所得税范畴。因此,他们认为,这一税种的开征无需立法程序,只要经过行政机关认可即行。
事实上,资本利得税究竟应该作为独立税种还是合并至所得税范畴,在理论界一直有所争议:在概念方面,理论界对于“利得与所得”、“资本利得与资本所得”的定义以及差异均存在不同看法;而且在具体的税制设置上,国际上也存在差异:尽管大多数国家将资本利得税并入所得税的范畴一并处理,但也有个别国家将其设置为独立税种。
由此看来,无论是权威人士的表态,还是各家报纸的反驳,均不缺少学理的支撑。但问题的核心在于,这样的争议对于普通投资者和股票市场的趋势而言,在本质上是有害而无益的。
其实,对于投资者而言,无论是名为“资本利得税”或是“股票所得税”,根本不重要。因为在投资者看来,该税种的本质就是“炒股盈利需要缴税”,仅此而已。至于它使用何种“马甲”形式面世,只是一个表面问题。因此,投资者最需要的是来自管理部门,以更加公开而且正式的形式,对于该税种未来的征收时间、征收方式、征收比例等具体问题予以明确的澄清。
而问题恰恰出现在这里。此次有关资本利得税的澄清报道,从刊发的媒体地位与刊发的版面位置来看,显然带有管理部门政策宣示、导向的意味。然而从具体报道形式看,却又与政策宣示的地位并不相称,比如采取的是记者采访形式,并非管理部门的公开新闻发布;再如使用相对隐晦的“权威人士”的说法,并没有点明其所供职的具体部门与担任职务。而从具体推论逻辑看,该报道是立足于“新税种”的立法程序繁复角度来告诉市场,资本利得税不会简单、迅速地出台。由于这一论述逻辑忽略了法理界的争议,从而引发了学界对于资本利得税性质以及出台程序的不必要争议。这些问题的存在,难免让其政策宣示的严肃性与可靠性大打折扣,反而可能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猜疑,甚至会让稳定市场的初衷演变成投资者心态波动的结果。
对于有关管理部门而言,既然资本利得税的开征与否广受市场关注,完全可以作出公开表态:其一,是否会以该税种作为调控市场的手段,还是只是把它用于调节投资者盈余、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其二,在目前市场状况下,是否具备出台资本利得税的可能,理由如何,如果出台的话,制定通过的程序又是如何运作。对于投资者而言,这样的阐释才是真正的“定心丸”。
在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重要的调控政策都会在出台之前就被市场所预期到,其原因就是国家的调控政策方向、力度早已为市场所熟知。值得强调的是,市场能够形成政策的预期,不仅不意味着政府调控政策效果的落空,反而表明政府政策对于市场形成了自发的调控作用。因为市场一旦对政策形成理性预期,本身就让这种预期变成了避免市场波动的工具,能够让投机者提前望而却步。这或许正是处于市场经济转轨中的中国所需要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