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中国工业报》载,上述《通知》同时规定,本次政策调整不设过渡期,但对于业已签订的船舶出口合同和工程中标或已签的价格上无法更改的长期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其中涉及的出口设备和建筑材料仍可按原出口退税率执行直至项目完毕,就此,相关方须于7月20日前在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进行登记备案,以获得批准。
其中,机械类产品中机床行业的降税产品有36种,主要是三部分。一是牛头刨床、龙门刨床、插床、拉床、锯床和切断机,其出口退税率由17%降到11%;二是金属加工用工具(含铣削、车削、冲压、镗孔、钻孔和攻丝工具),出口退税率由13%降为5%;第三类是磨具磨料(含砂布、砂纸)及相关制品,出口退税率由13%降到5%.
按《通知》规定,机械产品调低出口退税率的共有219种,主要囊括了以下三类:一是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的产品;二是技术含量较低、附加值较低的产品;三是竞相压价、恶性竞争出口,易引发贸易摩擦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