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很多储户询问8月15日以前的存款利息税怎么算,银行工作人员解释说,对此次调减利息税的时点,在20日晚发布的重新修订后的《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中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
财政部等部门此调减利息税回答记者问中称,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应按政策调整前和调整后分时段计算,并按照不同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由于这一办法最先是自1999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因此,按照规定,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007年8月15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举例如下:如果储户在2007年1月1日存入1年期存款,则该项存款在2007年8月14日前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而8月15日至12月31日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税率计税;存款在7月21日至8月15日之间的时间段内,利息税仍将保持在20%的水平;如果储户8月15日后到银行存款,则一律按5%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