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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网店“掌柜”不纳税 网上交易成逃税天堂

2007-8-10 8:31 中国证券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你不许看不起我这个个体户。”阿潘经常对男朋友说。其实说这句话时阿潘心里满是骄傲,刚刚毕业的她在网上开了个小店。“我现在网上‘掌柜’做得是如鱼得水。”阿潘说。“生意好时月入过万,最差也有三四千。”不过最近媒体热炒的“网上逃税第一案”让她稍稍有点不爽。阿潘用“恐慌”来形容这种不爽。

  六成网店“掌柜”不纳税

  7月13日,全国首例个人利用淘宝网交易逃税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借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卖出近290万元含税商品,被上海普陀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6万元。

  “真的不知道不缴税的后果这么严重。网上开店几乎所有的人都在逃税,因为大家根本不知道要缴税,即使缴税也不知道怎么缴、缴给谁。”说这些时阿潘有点激动。不过她坦言,恐慌的最重要原因是不知道税到底怎么收,会不会让她的小店开不下去。

  不缴税的远不止阿潘。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个淘宝店主,他们无一例外地没有缴税。

  据悉,淘宝网2007年上半年的总成交额突破157亿人民币,接近2006年淘宝网全年成交额。淘宝网一天的人流量相当于近600个沃尔玛、家乐福那样的大卖场。赛迪顾问、互联网产业研究中心总经理陈文介绍,2006年仅C2C(个人对个人)交易量就达到250亿,预计2007年这一数字将达到390亿。

  网上交易如此大的人流量、成交额,缴税的人却寥寥无几。业内人士推算,如按几大主要拍卖网站的成交额匡算,全国仅C2C交易逃掉的税收总金额就近1亿元。

  “掌柜”不缴税,网站不负责

  “缴税应由商户们自己完成,而且我们已早有提醒。”关于网上缴税的问题,淘宝、易趣等网站如是解释。以淘宝为例,在其服务协议中写有“用户因进行交易、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淘宝网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由用户负责支付”。易趣网在用户协议条款中也明确表示:用户应负责缴纳与使用本公司服务和本公司网站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所有适用的税。淘宝网也有类似规定。但是真正落实到缴税问题却远远没有这么简单,两家网站的公关人员都表示,没有个人店主为此缴税。

  “现在我国的税务统计主要通过发票,但是网络交易一般没有发票,现在我国的电子税票制度还没有建立,网站的提醒显然起不到实质性作用。”陈文介绍。陈文分析,现在很多店主都是冲着不缴税来的,网络交易的优势也在于不缴税等原因形成的价格优势,如果征税,网上交易发展很可能受到影响。

  对于相关部门会不会通过网上交易平台了解到卖家的交易情况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淘宝网客服人员说:“我们暂时还没得到国家的有关通知,除非国家有规定,我们不会透露客户的交易情况,这一点卖家可以放心。”

  网上交易收税条件受限

  “采取这样一种方式处理网上交易逃税问题,我不太赞成。”对于首例网上交易案被严惩的情况,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总裁阿拉木斯坦言。事实上商务部在4月份出台的《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没有对网上交易征税的明确规定,而税务总局迄今也没有明确的管理网上交易的规定。

  “就现实情况来看,且不说店主不去主动缴税,就算他们找到工商部门申请缴税,也许工商部门都不知道如何管理。”阿拉木斯解释。

  “由于条件限制,现在国家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来管理网上交易问题,这涉及到税务、工商、信息产业等很多部门,谁来管这件事本身就很成问题。”陈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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