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署名文章,批驳此前《福布斯》杂志称我国税负居全球前列的说法。表示我国宏观税务水平仍处于全球较低水平;我国税负远低于工业化国家,也低于发展中国家。文章提供的数据表明,1990年至2005年间,工业化国家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平均宏观税负在最低值为21.8%、最高值为23.78%的区间波动,比我国高出7到13个百分点。工业化国家包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平均宏观税负在1990年至2005年间保持在最低值31.4%和最高值33.39%的区间波动,比我国高出一倍。
作为中国税负过重的“证据”,《福布斯》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这几年屡被提及。在这张榜单中,中国一直名列前茅。2007年的榜单称:“整体而言,欧盟十五个原成员国以及中国,是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最高的国家。除中国以外的亚洲其他国家、中东、俄罗斯和美国,指数最低。”(2007年5月15日中新网)
对于外行,其实很难说清两种说法的偏颇和缺陷,我想问的是,为什么在税负问题上,政府的评价和纳税者的感受,会存在如此大的差别?
经济学家高培勇曾经就此问题做过解释。他说,作为纳税人的企业或居民,为什么咬定中国的税负重呢?论证的依据是现行税制的规定。比如,个人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率45%,企业所得税的税率33%,增值税的税率17%等等。它们与其他国家的相关税制比起来,确实不轻,甚至有些偏重了。作为征税和用税的政府部门,为什么认定中国的税负轻呢?其依据是实际税收收入额占GDP的比例。比如,2005年,全国税收总额仅占当年GDP的15.8%.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税负甚至有些偏轻了。
在税负水平问题上的认识矛盾之所以会产生并长期存在,其根本原因,在于现实中国的名义和实际税负水平之间的距离甚远。(2006年9月26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就是税负质量问题。比如,作为一个纳税人,我关心的不仅仅是我缴了多少税,更是这些税收用于何处,我是否从中受益。如果我缴的税,并没有给我带来真正的福利;或者,它用到了不该用的地方,我依然会对税负提出质疑。换句话,税负的低质量,会加重纳税人的税负痛苦感。
中国的纳税人之所以对税负质量不满意,无外乎两点:行政开支过大和国民所能享受的福利相对较低。高额的行政支出,换来的是什么?下面两条新闻,或多或少能给出点儿注解。
一个13岁的少年,户口簿婚姻状况一栏竟被填成“丧偶”。其父两次前往所在地派出所要求更正。民警先是颐指气使地将他教训了一番,后又“开导”他:“不光你这一例,这种情况全县多了。”
一个75岁的老太太,为领1000多元的养老金,竟被要求到街道开具“未死亡证明”。身患高血压、糖尿病的老人,顶着炎炎烈日,手持“未死亡证明”奔走于社保中心、街道退管办等5个职能部门,却一直领不到养老金。
如此荒唐事,哪个纳税人敢担保自己不会经历?掏钱供养了如此不负责任者,谁能心平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