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在博鳌房地产论坛上提出了7点建议,其中第一条是,建议加速推进物业税出台、减少二手房流转环节的营业税。
据国家发改委调查显示,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售价今年1~6月同比几乎都有不小的上涨幅度,部分城市甚至高达30%左右。(8月23日《信息时报》)
房价问题是老百姓最关心的民生问题,在衣食住行的日常生活中,住是最大的支出,住是一辈子的大事。而从目前的现状看,住房问题是老百姓最头痛的问题,也是最关注,议论最多的民生之事,许多人因为住房拥挤不堪几代同堂;许多年青人因为住房结不了婚,找不到对象;许多人因为一人购房全家困难,几代人还债。住房问题成了严重的问题决不是危言耸听。
对于住房问题,相关部门也有过姿态,也想过一些抑制的办法,单从资金和费用的控制措施就不少,远的不说,从2005年至今两年多时间里:2005年3月,央行上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6月,90平方米以上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提高至30%;7月,国税局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征收个人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2007年2月1日起开始清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然而这些措施基本上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反而推波助澜,每出台一次经济制约政策,房价就升一次,而且升幅不断的加大。
对于一些部门的调控,老百姓们总抱着极大的希望,有的持币待购等待着利好消息的到来,有的听信一些官员“暂时不买房”,响应领导的号召。可是希望一次又一次的落空,越等越涨,最后是暴涨,暴得没有谱了。原来只要2000多元一平米的房,现在却翻了一番,有的翻了二番,三番,经济调控带来的美好预测,官员号召不买房的引导,使一些相信者损失惨重,而这种损失只能自作自受。
在房价问题上开过无数次专家学者会,不厌其烦的研究房地产问题,许多官员、专家、学者每次开会都发出美好的声音,诸如:房地产市场是健康的,正常的,现行的房价不算高;2007年一二线城市房价可能整体下降;中国将“人人享有适当住房”;将贷款买房人比作“房奴”不客观;说出的话太过轻意。把高不可攀,中收入者不吃不喝五六十年才能买上房的困境,说得天花乱坠,形势大好。这种饱人不知饿人饥的胡话,说出来一点也不脸红。
如今又有人建议加速推进物业税出台、减少二手房流转环节的营业税。这一增一减能有效吗?赵律师认为,物业税与当前实行的土地出让金属于重叠收税,如果征收物业税,就可能会涉及整个土地出让金制度的改变。“也就是说,如果按照国外的方法去征收物业税,就会出现通过降低土地出让金的方式降低业主购买商品房的成本,增加业主对房产的持有成本的结果。”因此,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会非常慎重,需要考虑目前市场上的各种问题。出台新的税费这不是什么新发明,前几次就有过,而且出台前也是把新的税费政策说得神乎其神,可最后的结果都不理想,这一次如果真的按专家的意见去办征收营业税,是否重蹈覆辙,笔者认为,羊毛出在羊身上是最简单最朴素的道理,应该谁都懂,征收物业税免不了只会越来越加重消费者的负担,过去的二手房营业税也已经证明了这点。
住房问题成了一大难事,相关部门绞尽脑汁好象也无能为力。可平常人不这么看,在平时议论中,很多人就谈到,要解决房价高的问题其实并不难,只要地方政府加大建造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力度,保障绝大多数困难户都有房住,谁还会去买那几代人背债才买得起的商品房。到时没人买,房价不跌也得跌,就这么简单,可这最简单的道理,我们一些专家学者还是不懂,还去研究那些深不可测不中用的问题,真是可笑。
[编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税”征收方式以及面积界定等问题,已经被建设部、财政部及税务总局提上了议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台。征收范围可能为120平方米以上房产。征税目的是为了“鼓励、引导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加大中小户型房屋的供应量。
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物业税?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
报载:“物业税开征”将率先在北京试点,上海、南京、广东的试点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紧随其后。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征收办法。
编辑留言:
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严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场主题的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满足,房地产商普遍在追求利润的驱使下,盲目建设高档商品房和商用房产,豪华住宅,牟利的同时无形中造成房价疯狂上涨,也为投资投机者提供了空间,更使房价增加了不稳定因素。目前解决房价过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强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优先保证土地的供应,同时加以配套的打击投资投机行为。
可见调控房价需要从需求和攻击双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给。目前提高供给的手段还局限于行政干预和调控,长远来看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损失,因此从长久之计考虑,健全经济调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环节物业税的完善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