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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个人物品征税调整 化妆品 手表等税率提高

2007-8-2 10:55 长江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昨日从武汉海关获悉,海关总署重新修订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正式实施,携带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商品入境将增缴关税

  据悉,《税则归类表》和《完税价格表》中调高的部分主要是生活非必需品和奢侈品及烟草等国家管制并限制进口的物品,如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表、钟及其配件、附件”中的“高档手表(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手表)”税率由20%调高到30%:“化妆品”税率由20%调高到50%:“体育用品”中“高尔夫球及球具”由10%调整到30%:“厨卫用品”中的微波炉、电磁炉、抽油烟机、家用洗碗机等以及电热水器等税率由10%调高到20%.

  也有部分商品税率调低,如移动电话、液晶显示器等。据介绍,这是因为我国生产此类产品已有部分优势,适度放宽有利于激励国内相关产业,也配合了对我国入世的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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