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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易成税收监管“真空”

2007-8-21 9:19 扬州晚报 【 】【打印】【我要纠错

  网上购物已成潮流,在网上开个商店,也成了新人类的时髦职业。不过,网络交易似乎已成税费监管的“真空”。扬州的网上“掌柜”们可要注意了,网上交易不纳税,可能会有大麻烦。

  典型案例:交易逃税获刑两年

  上月13日,被广泛关注的“中国网上交易第一案”在上海一审宣判:被告人张黎被法院认定为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被处相应罚款。法院查明:张黎原本是上海一家经营婴儿用品公司的老板,在2005年首次接触到互联网交易方式,发现在线上交易量远大于线下实体交易。为此,张黎建立了自己的网上商店,此后的一年里,她采用不开具发票、不记账的方式,也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偷逃国家税款共计11万余元。

  “掌柜”说法:九成交易不纳税

  在我市,也有不少人开办网上商店或者是从事网上交易的活动,扬大学生小江就是其中一位。小江告诉记者,她去年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网上商店,主要卖扬州的毛绒玩具,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月可以有两三千元的营业额,但从来就没有人向她收过什么税,她也从来没主动去申报过。

  小江告诉记者,她在申请网上开店时,网站虽也有关于要注意纳税的提示,但并无具体措施。据她所知,至少有90%的网上商店都没有纳税。

  工商部门:网上商店暂难发证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注册处了解到,目前我市几乎还没有一家网上商店主动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由于网上交易只在网上进行,隐蔽性极强,监管起来非常困难。

  该处副处长李莲凤坦言,目前工商部门对网上商店的登记、管理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即使有人前来要求登记,也很难操作。因为发放营业证书可能需要电子印章等软件,需要一个电子化、网络化的税收征管和监管服务体系,而目前大部分地方的工商部门都无配套设施。

  税务部门:存在交易就应纳税

  据了解,按照税法相关规定:纳税义务并不受交易形式的限制,只要存在交易行为,纳税都是理所当然的。网上交易主要涉及增值税,生产经营性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纳17%的增值税,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则要缴纳4%的增值税。

  市行政办事中心国税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网上交易纳税的征收细则文件,并且大多数的网上商店都没在工商部门注册,交易时也没有发票、账务清单等,要对他们征税较困难。

相关热词: 网上交易 税收 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