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在该局网站上发表文章表示,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仍然处于世界较低水平。
文章称,中国宏观税负在2005年达到最高水平15.65%,这个水平比2000年以后工业化国家22%左右的平均宏观税负水平低约7个百分点。
与发展中国家相比,进入2001年以后,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税负上升很快,保持在18.34%~19.33%之间,2004年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宏观税负达到19.33%,而同期我国宏观税负为15.12%.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表示,宏观税负不能简单地用税收收入和GDP的比例来衡量,应该用“政府收入”和GDP的比例来衡量。
税负高低应与公共产品挂钩
这篇文章对宏观税负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5年,而没有按照最新的数据计算。
根据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2007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总收入24947亿元,同比增长30.4%,接近2004年全年全国税收总收入25718亿元,这意味着在四年时间内中国税收接近翻番,远超GDP增速。
这也意味着中国宏观税负水平实际上每年都在上升,安体富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最近几年宏观税负水平每年大概以1%的速度上涨,按照2006年全年税收收入数据计算,不包含社会保障款的宏观税负已经超过19%,而根据国际通行做法,社会保障款视为收税,因此加上占GDP约4%的社会保障款,中国2007年的宏观税负水平应该接近24%.
安体富认为,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宏观税负具有自身的特点。其他国家税收收入基本上是政府全部收入,而在中国政府收入包含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因此,考察宏观税负的更准确的计算方式应该是政府收入与GDP的比值,如果按照这个计算方式,税负水平可能就会不同。
安体富认为,宏观税负水平更应和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数量和质量挂钩。以北欧国家为例,虽然宏观税负高达40%,但是社会福利水平很高,保障范围号称从“摇篮到坟墓”,而中国社会保障水平还较低。
应考虑转变税收高增长趋势
安体富认为,按照目前的趋势,以每年上涨一个百分点计算,“十一五”末中国宏观税负水平还要上升三个百分点。
“中国的税收高速增长的态势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安体富认为,考虑到三个因素,应该考虑适度转变这种高增长的趋势。
首先创新已经成为国家战略,而企业是创新的主体,需要投入大量的科研费用,税收政策必须为创新留下空间。
其次,中国社会保障还很不健全,将来要开征社会保障税将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如果现在税负水平过高,将来社会保障税将难以承受。
其次是中国正在进行收入分配改革,职工工资将提升,如果税负过高企业难以承受。
安体富认为,中国巨额贸易顺差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劳动力成本极其低下,考虑到外贸顺差、贫富差距等多方面的因素,已到了大幅度提高职工工资的时候,高税负不利于企业提高职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