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助理朱光耀日前表示,我国将综合运用税收、收费基金、补贴、转移支付等政策工具,促进节能降耗。
他说,财政部将继续按照国务院关于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的原则,研究进一步取消或降低这类产品的出口退税。
财税部门将研究完善增值税政策,允许企业抵扣其购置的节能减排设备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金,并进一步完善废旧物资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他说,财政部将研究支持生物质能发电、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支持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政策。
据了解,为完成既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下半年中央财政将加大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做好基础性工作,建立全国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审计、监测制度,并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中西部地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经济落后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等地方有困难的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和鼓励。
此外,财政部将进一步完善资源环境财税政策,调整污染收费政策,促进“两高一资”产品承担其应承担的社会成本。同时,实施节能降耗以及资源环保方面的财税激励政策措施,并不断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体系,实现节能者、减排者受益,高耗能、高排放者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