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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4111人未按时申报个税 共罚款325.32万

2007-8-15 11:29 楚天金报 【 】【打印】【我要纠错

  ●经稽查约谈 共补个税2015万元 处罚款325.32万元

  ●对25名偷税者处罚款33.4万元 加收滞纳金16.73万元

  今年4—7月,全省地税各级稽查局对在今年3月31日之前尚未自行申报个税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群体进行了检查。昨悉,截至7月底,全省共检查高收入纳税人2.4万多人,其中未按时申报的有4111人,共查补个人所得税2015万元。

  据透露,全省地税各级稽查局对28个高收入行业及各类高收入个人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了认真分析。

  据统计,截至7月底,全省共检查高收入纳税人2.4万多人,查出年所得达到12万元而在3月31日之前未申报的有4111人。通过稽查约谈,有3501人进行了纳税申报;对经约谈后仍未申报的610人,稽查局进行了重点检查,并责令限期申报,其中,有25人定性为偷税并进行了处罚。

  据介绍,此次稽查,共查补个人所得税2015万元,处以罚款325.32万元,其中对定性为偷税的25名纳税人在限期内仍不申报的行为处以罚款33.4万元,加收滞纳金16.73万元。

  省地税局稽查局昨公布举报电话:027-87328629.对公民举报的涉税案件一经查实,将按规定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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