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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地税局:转让普通住宅可减免营业税和附加税

2007-8-8 9:19 新华网·卓上雄 马红梅  【 】【打印】【我要纠错

  据海口地税局局长吴连义透露,符合条件的普通住宅在转让时可以申请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据吴连义介绍,居住满5年的子转让时在税收上确有优惠政策。国家为支持房地产业发展,出台了一些相关的优惠政策。依照有关规定,转让的房子应享受的政策和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

  个人转让普通住宅,已居住满5年的可以申请减免营业税和附加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的唯一家庭生活住房,可以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房屋住宅,转让时可减免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税的暂行条例规定,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是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的住房,向税务机关核准,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可以申请减半征收契税。

  据介绍,根据海口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宅的标准,住宅同时要满足3个条件才能享受上述普通住宅的优惠政策: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要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要在144平方米以下,成交价格要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租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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