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于天津举办的2007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国际论坛上,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表示,为更好地发挥消费税调节生产消费的作用,抑制高排放汽车的发展,财政部正在加快对开征环境税的可行性研究。
作为负责研究、制订国家税收政策的部门,研究、探讨如何利用税收政策支持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是财政部税政司职责之一。史耀斌介绍,目前我国对汽车征收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其中,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属于流转税,车辆购置税属于特定目的税。
谈到下一步的设想,史耀斌表示,税收作为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应该在促进节能和环保型汽车发展、引导汽车产业长远发展问题上发挥应有的作用。按照国务院的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要求,下一步改革和完善与汽车相关的税收政策的基本设想是:一要加快实施鼓励节能环保汽车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研究与汽车排放相关的清洁燃油的税收政策;二要出台限制发展燃油经济性不佳汽车发展的税收政策,在借鉴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订对油耗未达标汽车产品实行惩罚性税收的政策方案;三要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适时出台燃油税;四要研究开征环境税。
史耀斌表示,开征环境税同样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汽车领域研究制订好征税的范围和相关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