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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三位一体”模式 年金税收优惠有望完善

2007-9-24 10:33 信息时报 【 】【打印】【我要纠错

  随着第二批企业年金资格大战拉开序幕,企业年金市场再度受到关注。日前,保监会批准了中国人寿养老、长江养老、泰康养老以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申请,按照申请指引,经保监会批准后,这些机构可正式向社会保障部申请。截至9月26日,第二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的申请将全部受理完毕。

  同时,在上周四召开的广东企业年金论坛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林岱仁透露,有关部门可能采用过户的办法,将中诚信托旗下企业年金业务合并过来,包括将专业人员及客户转移给中国人寿。如不出意料,预计在10月份,最迟不超过11月份,中国人寿将取得受托人资格。

  争“三位一体”模式

  林岱仁坦言,由于企业年金具有社会保险的性质,收费不高,虽然对保险公司自身效益贡献并不大,但通过企业年金计划,可获得大量稳定的客户资源,企业以及企业的员工对保险公司会更加了解,如果再向这些客户推广其它产品也更容易使其接受。

  目前,企业年金的管理涉及到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等4个资格主体,在第一批资格审批中,多数机构仅获得了单一资格,但是由于多数单一资格主体在业务开展上存在“蹩脚”的现象,越来越多的机构青睐于集多资格于一体。

  中国人寿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三位一体”模式通过三个法人机构专业分工、独立运作,总体上可降低企业年金运作的风险,同时,三方捆绑管理,各管理人在信息、技术等方面可以共享,通过提供一揽子服务,可减少磨合成本,降低基金管理费用和相关支出。

  今年5月,中国人寿与已经获得受托资格的中诚信托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后,便形成了集受托人、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于一体的“三位一体”模式。中国人寿日前再次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受托人资格的申请,而受托人的资格对于深度参加企业年金市场至关重要。

  另外,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公司、长江养老保险公司此次也同时申请受托人、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三个资格,而目前采用“2+2”模式的平安养老,也有意争夺账户管理人的资格,以求达到三位一体。

  税收优惠有望完善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参与企业年金的职工1千万人左右,仅占就业人员的5%左右,而广东90多万家企业中只有不到100家参加,大约只有万分之一的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预计2010年以后,我国企业年金规模将以每年1000亿元的速度增长。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保险学系申曙光教授表示,目前企业越来越关注员工的养老问题,并且大部分企业具备了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尤其是广东。不过,目前国内企业年金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协调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年金的缴费比例,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林岱仁也认为,对于税前列支4%的税收优惠政策,原来只在珠三角搞试点,现在已经全面铺开,全国目前已有29个省市区出台相关政策,而绝大部分高于4%的比例,对于进一步优税及延税的政策,有关部门实际上正在研究过程中。

  企业年金如何缴费

  企业年金缴费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组成,目前广东省也允许企业单独缴费、个人不缴费。无论企业还是个人,任何一方缴费都不超过去年实发工资总额的1/12,即去年平均月工资总额是企业或个人缴费的上限。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养老金替代率大约为59.2%,企业如果按照在岗职工工资的8%建立年金,以8%的投资收益率计算,建立年金制度后,职工在基本养老金外可以再领一份年金收益,两者相加替代率就可以提高到80%,基本可以保证职工过上较为宽裕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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