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油价再度“高烧”,近日有报道称,在中石油、中石化等石油巨头的推动下,国家发改委正在酝酿新一轮的成品油调价方案。和成品油调价方案一同出台的还包括酝酿已久的燃油税。
针对这一说法,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丛明表示,“燃油税和成品油调价是两回事,不会同时推出。”但与此同时,丛明介绍说,“燃油税改革在我国比较迫切。”(据9月3日《上海证券报》)
中国的资源价格很早就被列入了改革规划之中,但是由于政策制定部门担心该项改革的推进会给社会造成冲击,所以一直是处于引而不发的状态。随之而来的却是,能源价格改革延迟所造成的弊病越来越明显。
由于资源价格出现人为压低的问题,导致中国经济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资源使用的软约束之上。央行去年初发布的一份报告就指出,我国资源价格基本上只反映了开发成本,没有包含环境破坏成本和安全生产成本,也没有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致使资源价格偏低。
从另一个角度看,资源类产品定价偏低的结果就是鼓励人们滥用和浪费资源,由此才会出现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一个典型结构性矛盾,即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积极动力,而作为健康动力的消费需求却始终不旺盛。所谓的信贷投放规模过大、经济增长很容易就会出现过热,其背后的动因皆与此有关。由此,中国的资源改革就陷入了“鸡和蛋,孰先孰后”的尴尬怪圈:资源定价过低导致经济容易过热,而经济过热的时期往往会伴随着通货膨胀,此时此刻若要再推动资源价格改革,势必形成价格通胀的压力,因此只好一再推迟实施,从而又成为下一次经济过热的动因。
煤电联动是另外一个例子。面对成本的不断激增,电力企业也向发改委递交了涨价申请。就以电价为例,根据2005年我国实施的煤电联动政策,如果半年内平均煤价比前一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则相应电价也应做调整。煤炭行业协会最新的测算结果显示,与上一周期相比,全国电煤价格上涨已经达到了13%.电价迟迟未能按照既定方案上调,导致电力企业成本开支激增。
而油企要求提高油价也是同一个理由。但遗憾的是,面对7月份5.6%的CPI涨幅,以及各界预测8月份将超过6%的涨幅,发改委不得不选择了压下提价申请。同样,发改委早已记录在案的下半年推出资源价格改革的计划,也随之悄然推迟。或许,此次的改革推迟,又会为下一次经济过热的走势埋下伏笔。
由此可见,资源价格改革问题所涉及的循环对于经济运行负面影响很深。如此的链条循环往复,该如何破解?历史经验证明,推进价格改革,果断要优于迟疑不决。
就以燃油税改革为例,相关管理部门一直期望把油价长期低于60美元/桶,作为推进燃油税改革的有利时机,甚至不惜为此而一再等待。但遗憾的是,以当下中国经济增长的强劲态势,加上国际炒家假借中国因素等恶炒油价的投机举动,我们所期盼的低油价状况却越来越难以出现,能源消耗和价格倒挂问题越来越突出。
另一方面燃油税改革作为最有效的财政调节手段之一,本身正是一项以提高油品价格来控制消费总量、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的财政政策。国际经验表明,推行燃油税不但可以推动汽车节油事业的发展,而且对国家筹集交通维护经费有着重要的意义。从我国海南省的试点看,燃油税的征收确实促进了道路畅通,提高了车辆的运行效率,起到了节能降污的目的。如今,出于节能降耗目的的燃油税改革却被一再推迟,着实令人遗憾。
当然,在推进资源价格改革之前,理应提前做好提价后的收益分配方案,特别是要针对低收入家庭做好相应的补贴措施。但是,这些利益分配的问题只是改革之后的附属问题,并不应当成为阻碍改革推进的瓶颈。让价格机制在资源利用领域更好地发挥作用,已是刻不容缓。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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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燃油税,一个讨论了十一年的话题。目前这一税种仍迟迟难以开征。
从2001年至今,国家税务总局两任局长金人庆、谢旭人均多次对外发布过燃油税将“择机开征”的权威消息,然而燃油税却一直难产。有媒体称,加上今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报告,权威人士和权威机构至少已经是第五次表示将“择机”出台。为什么燃油税“千呼万唤难出来”?目前公开的解释是“油价太高”。而真正的原因却不仅仅是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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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养路费?
养路费,专指中国现在实行的,对在普通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征收的专用于普通公路修建养护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用途与现在实行的“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通行费相似。养路费的征收似乎与共和国同龄。
目前,养路费依据《公路法》,国务院《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和交通部有关规定征收,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制定,且各不尽相同。根据《公路法》,国家将用“燃油附加税”替代养路费,该法的规定已经出台数年,但其规定具体实施由国务院规定,至2006年止,尚未实施。养路费实行按车辆吨位计费的办法,以月为基本缴费期间。特殊情形从该基本原则上演变。
什么是燃油税?
燃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行使的汽车购用的汽油、柴油所征收的税。它是费改税的产物,是取代养路费而开征的,其实质是汽车燃油税。开征此税不是我国的首创,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都开征了燃油税。
有关部门按照海南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思路, 制订了燃油税初步方案。然而正要实施时,国际油价开始大幅上涨。于是,2000年左右,“费改税”的重点转向对经济影响较小的农村税费改革。
编辑留言:
燃油税迟迟没有出台,那么相关的养路费,过桥费,通行费等相关费用并没有在油价中体现,也就是说本属于油价一部分的费用是广大民众以油价之外的费用形式承担的,我们的用油成本还包括这部分外部成本。其次,我国的消费税的调整并没有体现对消费行为的理性引导,对于汽油和柴油等成品油的调节力度是很低的,低于国际水平,而且调整速度慢,不能适应国际能源市场的变化,在体现能源稀缺程度上力度不够,那么这部分成本也是低于我国油价中实际应该承担的成本。再次是资源税,目前我国能源税还远不健全,对于能源和环境的保护作用严重不完整,现行的资源税也只停留在定额征收的层次,而且额度很低,既不能随着石油价格的变化而变化,也不能体现石油的环境和能源的外部性成本,实际上这些外部性成本是以我们平时的环境保护费用的形式来体现的,还有就是环境对全民造成的效用损失,所以这部分成本同样是以全民以外部性费用的形式承担着。
通过以上对相关税费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国内石油价格并没有包含应该包含的上述税费成本,事实上这些成本都以外部费用的形式由全民所承担,因此大家对于国内油价的感觉其实少了很大的一部分成本,而中石化所谓的负责人其实正是抓住了这样一点,忽悠广大的人民群众。既然油价中不包含这一系列的成本,那么油价与国际接轨的问题纯粹是无稽之谈,上述那位专家所谓和国际油价应该持平的言论实在是在混淆视听,一点公共心态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