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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协委员:高收入者个税平时应从重征收

2008-1-31 9:23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在北京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刘桓向大会递交了一份提案。他建议,选择部分地区,筛选部分重点纳税人群,进行平时从重征收年底申报退税的征管改革试点。

  从2006年起,我国开始实行居民个人年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万元者,应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的制度。截止到2007年4月1日,北京市总共申报人数为26万人。名列全国第三。

  但北京高收入纳税人申报率明显偏低,与实际情况之间有着较大的差距。为此,刘桓委员建议,在个人收入水平较高的区域的地税分局成立专司个人所得税的机构,以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加强银行、税务、证券及房地产部门的信息沟通,全面汇总个人收入及财产情况,以利于税务部门充分准确地掌握必要的信息。

  借鉴国外成功经验,选择部分地区,筛选部分重点纳税人群,进行平时从重征收,年底申报退税的征管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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