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不发“年底双薪”?发多少?是不是要求企业必须发放?年关之际,这成为上班族议论的热门话题。昨天,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年底双薪”不强制支付,但只要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在单位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表述,单位应履行合同约定或规章承诺,“年底双薪”给付的具体额度应依照约定或规定的内容来确定。
企业年底双薪不可强求
“关于‘年底双薪’,目前没有一条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支付。”该人士解释,个别企业发放的年底双薪等奖励完全是企业根据自己的经济效益而自主选择的激励行为。刚刚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于此项待遇也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年底双薪”并非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不可强求。但是,个别企业在劳动合同中就明文约定发放“年底双薪”的,必须支付。
可通过工会争取“双薪”
昨天,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陈金柱律师在接受记者咨询时支招,虽然“年底双薪”并不是所有单位都发放,不过根据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第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陈金柱解释,劳动者可以抓住这一条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统一协商是否应该发“年底双薪”,但前提是要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量力而行。
年底双薪不能合理避税
“年底双薪”与“年终奖”有没有区别?专家表示,“年底双薪”与“年终奖”的相同之处在于不强制支付,但“年底双薪”与月收入挂钩,而“年终奖”的弹性更大。
目前,社会上还流传着一种“年底双薪和年终奖可以帮助企业合理避税”的说法,但实际上这种观点也是存在误解的,不论是双薪还是年终奖都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缴税。个人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应纳税,可以将奖金平摊到全年各月后再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