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油价在新年的首个交易日再度跃升,突破每桶100美元关口。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和相关财税政策的推出再度引起广泛关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指出,在高油价时代,我国应尽快建立节约、高效的能源利用系统。有必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使之对国际油价变化作出合理反应,将价格信号尽快传递给市场。
我国自2007年11月1日起,将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每吨各提高500元,价格上调幅度大约为8%。这是我国自2006年5月以来首次上调成品油价格。发展改革委表示,这一举措主要是为了缓解国内成品油与原油价格倒挂加剧引发的供求矛盾。
2006年初,国务院已经确定成品油价格改革的基本目标,就是在实现原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基础上,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然而,尽管2007年下半年国际油价不断冲高,但主要由于食品价格上涨拉动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较高,阻碍了成品油价格调整的步伐。
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原油价格倒挂,炼油企业亏损,造成部分炼油厂特别是地方炼油厂停产或半停产,严重影响了我国成品油市场供应。2007年夏季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先后出现油源偏紧、停供限供现象。
周大地说,通过行政手段将能源价格维持在较低水平,短时间内虽然可以缓和通胀压力,但不仅会影响市场供应,长期传递下去,价格依然难以真实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将进一步导致资源的浪费性消费。
推进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已成为我国政府着力推进的一项重要举措。2007年底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把矿业权取得、资源开采、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安全设施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企业退出和转产等费用列入资源性产品的成本构成,进一步明确了我国资源价格改革的方向。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目前资源税等改革方案正在按程序报批。我国改革资源税制度,将实行从价计征和保护资源的方法。并研究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
“适时出台燃油税,以税代费,有利于合理引导石油消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邓郁松说。
我国于2006年3月出台了“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方案”,在适当调高成品油价格水平的同时,建立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适当补贴的机制,并开始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价格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
此举被视为我国资源税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根据发展改革委测算,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410亿元,预计全年征收600亿元以上。征收特别收益金的收入,已用于对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较大的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进行补贴。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税务总局正同相关部门开展资源税改革的研究工作,对改变部分矿产资源税的计税方法、扩大征税范围、统一税制等问题进行研究。
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08年我国将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快出台和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财税、金融等激励政策,并深化财税、价格、投资体制改革。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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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燃油税,一个讨论了十一年的话题。目前这一税种仍迟迟难以开征。从2001年至今,国家税务总局两任局长金人庆、谢旭人均多次对外发布过燃油税将“择机开征”的权威消息,然而燃油税却一直难产。有媒体称,加上今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报告,权威人士和权威机构至少已经是第五次表示将“择机”出台。为什么燃油税“千呼万唤难出来”?目前公开的解释是“油价太高”。而真正的原因却不仅仅是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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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养路费?
养路费,专指中国现在实行的,对在普通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征收的专用于普通公路修建养护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用途与现在实行的“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通行费相似。养路费的征收似乎与共和国同龄。
目前,养路费依据《公路法》,国务院《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和交通部有关规定征收,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制定,且各不尽相同。根据《公路法》,国家将用“燃油附加税”替代养路费,该法的规定已经出台数年,但其规定具体实施由国务院规定,至2006年止,尚未实施。养路费实行按车辆吨位计费的办法,以月为基本缴费期间。特殊情形从该基本原则上演变。
什么是燃油税?
燃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行使的汽车购用的汽油、柴油所征收的税。它是费改税的产物,是取代养路费而开征的,其实质是汽车燃油税。开征此税不是我国的首创,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都开征了燃油税。
有关部门按照海南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思路, 制订了燃油税初步方案。然而正要实施时,国际油价开始大幅上涨。于是,2000年左右,“费改税”的重点转向对经济影响较小的农村税费改革。
编辑留言:
燃油税迟迟没有出台,那么相关的养路费,过桥费,通行费等相关费用并没有在油价中体现,也就是说本属于油价一部分的费用是广大民众以油价之外的费用形式承担的,我们的用油成本还包括这部分外部成本。其次,我国的消费税的调整并没有体现对消费行为的理性引导,对于汽油和柴油等成品油的调节力度是很低的,低于国际水平,而且调整速度慢,不能适应国际能源市场的变化,在体现能源稀缺程度上力度不够,那么这部分成本也是低于我国油价中实际应该承担的成本。再次是资源税,目前我国能源税还远不健全,对于能源和环境的保护作用严重不完整,现行的资源税也只停留在定额征收的层次,而且额度很低,既不能随着石油价格的变化而变化,也不能体现石油的环境和能源的外部性成本,实际上这些外部性成本是以我们平时的环境保护费用的形式来体现的,还有就是环境对全民造成的效用损失,所以这部分成本同样是以全民以外部性费用的形式承担着。
通过以上对相关税费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国内石油价格并没有包含应该包含的上述税费成本,事实上这些成本都以外部费用的形式由全民所承担,因此大家对于国内油价的感觉其实少了很大的一部分成本,而中石化所谓的负责人其实正是抓住了这样一点,忽悠广大的人民群众。既然油价中不包含这一系列的成本,那么油价与国际接轨的问题纯粹是无稽之谈,上述那位专家所谓和国际油价应该持平的言论实在是在混淆视听,一点公共心态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