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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陈淮:只要持有房产 就都得交纳物业税

2008-1-3 13:27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物业税的名词源于国外,特别是东南亚地区,物业几乎等同于房产。但各国的叫法不同,主要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值随房产的产值而提高。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

  “不管你有几套住房,几十年前买的还是刚买的,只要你持有房产,就都得交物业税。”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对第二套住房征物业税的说法给予了澄清。

  陈淮解释,财产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动产,一类是不动产。对于动产,中国早就开始征税了。例如,人们的银行储蓄等,都要缴纳20%的利息税。不动产则主要指的是房屋等财产。尚未进入决策程序的物业税,就是针对房屋这种不动产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物业税一旦开征,所有房产都是征税对象,只不过对人们的普通住房征税额可以为零。但是,对于大户型的享受型住宅,物业税的征收税率就会定在3%,甚至5%了。

  对已经购买的房屋征收物业税是否违背了“税不重征”的税法原则?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认为,按照法不追溯既往的基本法律原则,对已购住房追溯征收物业税是不合法的。人们购房时不可能对以后税制的变动做出合理预期,因此,不能用一个新制定的而且是较重的征税标准,来约束此前的购买房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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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教授:追溯征税不合法

  对已经购买的房屋征收物业税,是否违背了“税不重征”的税法原则?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认为,按照法不追溯既往的基本法律原则,对已购住房追溯征收物业税是不合法的。人们购房时不可能对以后税制的变动做出合理预期,因此,不能用一个新制定的而且是较重的征税标准,来约束此前的购买房产行为。

京报网

  相关专题拟征大户型保有税高房价难逃一劫

  [编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税”征收方式以及面积界定等问题,已经被建设部、财政部及税务总局提上了议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台。征收范围可能为120平方米以上房产。征税目的是为了“鼓励、引导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加大中小户型房屋的供应量。

  知识点小贴士:

  什么是物业税?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

  报载:“物业税开征”将率先在北京试点,上海、南京、广东的试点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紧随其后。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征收办法。

  编辑留言:

  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严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场主题的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满足,房地产商普遍在追求利润的驱使下,盲目建设高档商品房和商用房产,豪华住宅,牟利的同时无形中造成房价疯狂上涨,也为投资投机者提供了空间,更使房价增加了不稳定因素。目前解决房价过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强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应,优先保证土地的供应,同时加以配套的打击投资投机行为。

  可见调控房价需要从需求和供给双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给。目前提高供给的手段还局限于行政干预和调控,长远来看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损失,因此从长久之计考虑,健全经济调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环节物业税的完善是重中之重。

相关热词: 物业税 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