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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前夜 民营医院呼唤税收优惠

2008-1-8 8:47 中华工商时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在医改方案迟迟未显露真容前,民营医院改革在2007年底再次成为讨论的热点话题。

  知情人士透露,去年年底,受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委托,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组织了一场“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政策研讨会”。

  参与上述研讨会的一位人士表示,业内呼吁2008年能对民营医院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同时提高民营医院的准入门槛。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7月10日下发的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首次提出要对民营医院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

  为了鼓励民营医院发展,当时出台了“免税3年”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其中营业税率为5.5%,企业所得税率为33%,此外还有其他累计10.8%的税率。

  卫生部规财司的一位人士则表示,民营医院税率是否降低、降低到什么程度还是需要有一个论证的过程,至少从现在形势来看,来自民营医院的呼声已经为国家相关主管部委所了解。

  卫生经济专家程晓明也曾作过专门的统计,如按5.5%和33%的标准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民营医院投资3-5年内基本没利润,“故近2-3年民营医院发展很慢。”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民营医院1792所,占据市场份额约为3%-4%.业内总结民营医院发展的五大难题为:发展的扶持政策不够;人才匮乏与流动性大;税收多,负担重;无消费标准;诚信危机严重,社会认同差。

  卫生部医政司原司长、中国医院协会民营医院分会会长于宗河介绍说,目前我国民营医院80%以上定为营利性,“税收压力与获利冲动的双重叠加,一些民营医院只好搞‘负担转嫁’。”

  2007年12月26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报告中明确提出,所有医疗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

  “这其实就是一个信号,预示将来民营医院的审批和发展必须将进一步与公立医院统一起来,而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标准,首先就要提高民营医院的准入门槛。”有关人士乐观地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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