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今年不会开征物业税 物业税难以调控房价

2008-1-13 8:31 金羊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表示,因受客观环境制约,2008年物业税不会开征。去年12月10日,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鹤在《财经》杂志年会上预测,物业类税种2008年将研究试点开征。随即,新一轮关于物业税的争论骤然掀起。但上述国税总局高层官员透露,开征的大概时间在2010年到2015年间。这在税务总局内部已经达成共识。

  与此相印证的是,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去年12月中旬在财政部网站撰文表示,虽然开征物业税是迟早的事,但在目前条件下开征难度很大。去年12月19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指出,2008年将继续积极稳妥地深化财税改革,并勾画税制改革的基本图谱,但此次会议亦未提及物业税。

  北京师范大学地产研究所副主任王宏新表示,物业税开征前要对全国房源进行彻底普查,并建立完善的房屋管理系统,以保证第一时间了解房屋性质及价格方面的变化。王宏新说,一套老房子,要搞清是自住还是出租、商用,并不容易。此外,物业税与现有税费关系仍没有厘清,关于土地出让金是否纳入物业税,也是两难。

  目前,业界对通过物业税调控房地产给予厚望,尤其是从物业保有者拥有的第二套房开始征收重税。上述国税总局负责人表示,这只能是一种天真的想法。“在当前国内房地产价格高涨的情势下,物业税可能不足炒房者一个零头,根本起不到调控房价的目的。”市场是涨是跌,不会由物业税是否出台决定。

相关热词: 物业税 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