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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遗赠税降至10% 遗产税免税额提高至1200万

2008-10-17 8:39 联合早报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台湾“行政院”今16日释利多,除了大举调降“遗产及赠与税税率”,还提高“遗产税免税额”。“行政院”会上午通过财政部提出“遗产及赠与税制改革方案”,将现行遗产及赠与税最高税率由50%调降为10%单一税率,同时将遗产税免税额由目前779万元提高为1,200万元、赠与税免税额由目前111万元提高为220万元。

  东森日报网报道,台湾“行政院”长刘兆玄听取报告后裁示,财政部研拟的改革方案与国际接轨,同时达到轻税简政目标,希望藉此次改革,建构更合理健全的租税环境,以促进经济发展,并请财政部尽速研提遗产及赠与税法修正草案报院审查。

  财政部在院会提出的改革方案,将现行遗产及赠与税最高税率由50%调降为10%单一税率,同时将遗产税免税额由目前779万元提高为1,200万元、赠与税免税额由目前111万元提高为220万元,该项修正将有助降低租税规避诱因,同时将使中小额遗产继承或财产赠与案件,免于遗产税、赠与税负担。

  财政部表示,监于租税课徵,应同时兼顾经济发展、社会公义、国际竞争力及永续环境,为配合台湾整体税制改革轻税简政目标,将最高税率调降为10%、并简化为单一税率。

  在提高免税额方面,为落实遗产税平均社会财富目的,并使一般中小额财富者免于遗产税负担,将遗产税免税额提高为1,200万元;赠与税免税额亦配合调整为220万元,以减轻赠与税课徵对财富移转时点之干扰,增加财产运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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