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油站买饮料,发票却开成汽油!昨日,一市民向本报966966热线反映,自己在中石油海峡路加油站加油时,买完烟和饮料向工作人员索要发票时,工作人员给开的却是加油票。
记者昨日前往市内部分加油站暗访,发现部分加油站确实存在卖饮料开汽油发票的现象。
暗访:买饮料开汽油票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开车来到位于南岸海峡路的中石油加油站,看见加油机附近堆放着许多成件的纯净水、绿茶等饮料,加油站工作人员开发票的小房间内,还摆放着各种香烟。
随后,记者将车开至加油处。“买两件饮料可以开发票不哦,我要拿回去报账?”当记者问一位负责加油的工作人员后,该工作人员肯定地回答“可以。”
在记者加完100元钱的汽油,又购买了一件纯净水(12元)和一件红牛饮料(33元)后,负责开票的工作人员给记者开出了一张150元的汽油发票。
接下来,记者又暗访了市内其它一些加油站,发现部分加油站也存在卖饮料开汽油发票的现象,而买饮料索要发票的也大多是开着公司或企事业单位的公车来加油的司机。
律师:乱开票涉嫌偷税
“这是不合法的。”昨日,重庆乾方律师事务所蒋律师认为,作为加油站的经营者,只能提供与其服务或商品对应的发票,发票上应注明相关服务的内容,绝不能把百货类的物品开进成品油发票。另外,不同商品的税收是不一样的,百货的营业税和成品油的营业税也是不一样的,根据发票管理规定,如果涉及到偷税漏税的问题,是要受到相关处罚的。
蒋律师同时指出,作为加油者,如果把购买商品的钱开进油类发票予以报销,显然有违企事业单位、国有公司的财务制度。
国税:发票应写明商品
记者将此情况向市国税局征管处反映后,征管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商家在出售商品开发票时应该要将所售商品的明目写清楚,而不应该混开。
记者又联系上中石油重庆销售分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在渝销售的产品有石油和非油两部分,但公司规定所销售的油类和非油类商品是不能混开发票的,“我们将调查加油站售饮料开油票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