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务院日前出台的扩大内需十项措施中关于增值税转型的举措,业内专家认为,2009年纺织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总额将达161亿元左右。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减轻企业负担1200亿元。对有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来说,增值税转型将直接增加企业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企业的增值税负担,并减少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的负担。而且固定资产进项可以抵扣,将减少固定资产原值,减少折旧,增加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的利润。增值税转型将能在较大程度上增厚企业利润。
“增值税改革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假设2008年纺织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能保持10%的增长,同时2009年的投资与2007年基本持平,即2009年纺织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为2800亿元,且其中45%的固定资产投资属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范畴,那么,2009年纺织行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总额大约在161亿元左右。”第一纺织网总编辑汪前进说,“由此可以看出,增值税改革后,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均呈现增长态势,纺织企业的经营环境也将得到较为明显的改善,也会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并进行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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