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一个《我要去示威》的帖子在扬子论坛上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发帖人称是受妈妈委托发的,她妈妈是一位70多岁姓顾的老奶奶。“买房的钱我还差一万多就付清了,房屋转让合同也已经签了,但我去办房产证的时候才知道,那套二手房房产登记不满五年,还有2.4万的税没交,可卖家说他们也不知道要交这笔钱,非让我自己垫付。都拖了一年了,卖房人要是再不交税,我明天就到她家门口示威。”由于联系不到发帖人,记者第二天便前往帖子中提到的卖房人现在的住址去了解情况。
买家:没想到还要交营业税
刚走进南京萨家湾附近的一个小区,记者便看到了挂在两棵树之间的条幅:“要么交税办证,要么退房退钱”,顾奶奶自制的条幅直对卖家潘女士现住房的大门口。
今年76岁的顾奶奶独自一人住在大桥南路的老房子里,去年老房子要拆迁,顾奶奶由于恋家情结特别严重,就想在原住房附近买套二手房。而邻居小李刚好在中介公司工作,便答应帮顾奶奶留意一下。
在小李的帮助下,去年8月份顾奶奶看中了双门楼附近的一处44平方米、一室一厅的房子。能住在以前的老房子附近,顾奶奶挺高兴,再加上顾奶奶是拆迁购房,按政策免税,所以双方谈得都很爽快。顾奶奶最后以8550.69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套建于上世纪60年代的老房子。“一共是37.7万,我先交了她两万元定金,签了房屋转让协议。”顾奶奶很郁闷地告诉记者,11月份的时候,潘女士来找自己,一口一个“妈妈”,想让自己先付34万,因为潘女士急等钱去买另一处房产。顾奶奶觉得反正都是熟人,想都没想就拿了34万出来给了她。十几天后,顾奶奶去办房产证,却傻了眼。原来潘女士也是从别人手中买的这套房,到现在还不满5年,要交纳2.4万元的营业税才能办证。凭空多了2.4万,顾奶奶赶紧打电话给潘女士,谁知潘女士那边答得倒也干脆:“我不可能交这个钱的,因为我们事先也不知道。要不你欠我那一万多块钱我也不要了,你自己再添点交了吧。”听了这话,顾奶奶觉得自己就是个“冤大头”,后来顾奶奶又去找了潘女士好几次,但对方就是不愿交钱,而且后来连门都不让顾奶奶进了,还一口一个“死老太”。
卖家:再等半年就不用交税
记者好不容易才敲开了现住萨家湾某小区卖家潘女士的家门。“等到明年5月份,房子就满5年了,那时候我再把房子过给她不就行了吗?”潘女士告诉记者,她是觉得这税没必要交,只要顾奶奶再等等,一切就搞定了。但顾奶奶也有自己的顾虑,五年期满,卖家要先办理交易撤销,才能再和她进行重新买卖。“办理交易撤销后,卖家就要先退我们钱,可她却不愿意退这个钱。”顾奶奶说,到时候钱和证都在卖家手上,自己实在不放心。就这样,买家说卖家“不讲信用”,卖家说买家“不可理喻”,谁都不愿让步。不仅如此,双门楼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来调解了多次,也是毫无结果。后来,在记者的劝说下,顾奶奶把条幅拆了下来,但她还是表示会在网上继续发帖声讨卖家,并继续寻求网友们的意见。
律师:卖方应当交营业税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的汪建栋律师告诉记者,根据税收方面规定,对于登记不满五年的房产,需要交纳占贸易额5.55%的营业税,费用应由卖方承担。“我要是卖方,肯定赶紧把这2.4万交掉。”刘律师说,如果顾奶奶将此事诉诸法律,卖家不仅要交齐2.4万的税,如果输了官司,还要多掏8000元的诉讼费。同时,刘律师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必须全面了解房屋的信息,最好提前去房产局咨询一下,这样就能省不少麻烦。
卖房要交哪些税
出售一套房产,南京市民究竟要交哪些税呢?按照最新的政策,取决于该套房产属于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在1.0以上的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上述两条中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如果是普通住宅,房主买房已满五年的话,房主只须承担1%的个人所得税,若为唯一住房,1%的个税也可以省掉;如果买房没满五年,房主须承担5.5%的营业税,和1%的个税。
如果出售的是非普通住宅且满五年的话,若非唯一住房,房主须交纳5.5%的营业税和1%的个税,若是唯一住房,只须承担购房差额5.5%的营业税。如果这套非普通住宅未满五年,房主要交5.5%的营业税和1%的个人所得税,其中不满三年的还要交1%的土地增值税,已满三年不满五年的要交0.5%的土地增值税。此外,每笔交易还要由卖房人交纳0.05%的印花税和每平方米3元的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