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个月的广东省“两会”至正在举行的广州市“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出声”认为广州个税免征额太低,引发网友们一片赞同之声。
正在此间举行的广州市“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就提出,广州市个税免征额太低,有失公平。有委员说,不少香港公司的高管人员为了逃避广州高额的个人所得税而“逃”回香港缴税。这些港企高管为了避免工作半年以上需在广州纳税,往往在低于半年工作时间里,就回港纳税。“一个年薪一百万的企业高管若在广州纳税,要交百分之四十的个人所得税,但到香港只要交百分之十六!”
广州市政协委员陈迪生称,全国个税免征额一刀切肯定不合理,就广州目前的物价、楼价水平来看,建议广州的个税免征额定在二千五百元。广州的GDP没有上海和北京高,但是纳税额却是全国第一,比香港还高四分之一,这对广州市民来说不太公平。
有数据显示,按国、地税全口径计算,二00六年广州的税收负担为香港的二点五倍、全国的一点五倍、深圳的一点一倍。
从三月一日起,全国个税免征额将上调至二千元,广东省人大代表、广州市地税局副局长林如山在此前的广东省“两会”上也表示,广州的人均消费支出绝对超过每月二千三百元,按照个税不能征到生活成本的原则,广州定二千三百元的个税免征额仍太低。“税负偏高虽在一定时期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但长期偏高必将影响经济和税收的可持续增长。”
虽然广州个税免征额多少才谓之合理,网友们给出不同的数字,但对于“穗个税免征额太低”的观点,来自各地的网友们却“出奇”地基本一面倒支持。网友们认为,全国各地的收入及消费水平完全不一样,但纳税的免征额却是一样的,不合理也太片面。“税收不应该劫贫济富,应该提高免征额,多征富人的税才是”;一位浙江网友说“支持,二千五百元在城市能干吗,房租、水电、生活必需品外,还能干什么啊。希望个税真真起到调节贫富差距的目的,而不是当作国家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