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财政部官员:CEPA助进军内地 港货少付4.5亿关税

2008-2-18 9:6  中国新闻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在出席会议时指出,07年内地进口香港零关税货物达5.6亿美元,免征香港货物约4.5亿元人民币关税。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廖晓军在向港澳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关于2007年中央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情况的汇报》时指出,在整个07年内,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进行了两次零关税产品原产地标准的磋商,共涉及34种及8种产品。目前,于2008年1月1日起内地按零关税优惠进口的香港、澳门产品数目分别达到1503个和665个。

  他表示,据海关的统计数字,去年内地进口香港的零关税货物总值为5.6亿美元,免收税款4.5亿元人民币;进口澳门的零关税货物总值为315.2万美元,免却276.8万关税。

  廖晓军在谈及08年工作计划时表示,会继续按照CEPA的规定,与港澳特区展开零关税产品原产地标准的商谈,密切跟进CEPA实施情况,协调处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做好CEPA协议的落实工作。

相关热词: 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