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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连续8年成税收检查重点对象

2008-2-22 9:38 成都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最新发布《2008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第八次将房地产及建筑列为今年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领域。国税总局负责人指出,房地产业涉及的税种多,税收征管难度大,税源控管存在较多漏洞,税收流失比较严重。《通知》在部署清查方面明确要求,各级财税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清查范围,将城乡结合部、占地面积大和用地情况不清楚的单位列为重点。《通知》还要求,对新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占地情况要进行全面清查。

  专家分析指出,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出台前,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征收这一税种,这使得很多企业假合资,土地使用税流失,因此,目前有必要全面清查,摸清情况。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指出,国家整个宏观调控要以稳定为主,而同时,人们对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还有担心,担心出现反弹。“这种情况下,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税收征管,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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