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采访石化行业人士获悉,此次中石化获得巨额补贴已成定局,外界传闻补贴将在100亿元以上。中石油尚未传出拿到补贴批文。(《信息时报》2月27日)
民众之所以对中石化申请补贴的做法反应剧烈,并不是民众天生仇视垄断企业使然。中石化入选“2007年十大慈善企业”,舆论不惜以“慈善航母”的溢美之词来褒奖中石化,就说明民众对中石化补贴问题上的抵触情绪,是实事求是的,并不是一贯仇视。在笔者看来,民众反对给与中石化巨额补贴,反映出了两个问题,一是我国能源法规相当不完善,二是中石化在钻政策的空子。
我国目前还没出台正式的具有纲领性和政策性的《能源法》,现行的《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4月1日实施)、《可再生能源法》都没有涉及到中石化政策性亏损补贴问题。因此,怎么补贴,补贴数额根据什么来计算,该如何审核、审批,要不要经过人大讨论、以及有关亏损的具体详细数据该如何公开等等问题,我们并没有一个令大部分百姓信服的方案,法规的空白和滞后,很容易导致中石化在补贴问题上钻空子,也容易让民众产生一种被忽悠的感觉。
石油是现代经济的命脉,石化企业如果亏损,给予一定的补贴是应该的,但中石化在2007年传闻是盈利700亿元,所谓的亏损,只不过是炼油板块的亏损;换言之,中石化是用局部的亏损的名义来要求补贴,这岂非明显地断章取义,明显地钻空子?
要杜绝高额盈利仍伸手要补贴的怪现象,我们必须要完善法律法规,并且这样的法律法规不能只局限于给补贴,也要涉及到什么时候削减补贴,以及是否享受免税政策,是否应该增加暴利税等等。仅仅只给“胡萝卜”而没有“大棒”的政策法规是难以发挥作用的。
从世界范围来看,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摒弃了一味地给石化企业以补贴、免税的政策,比如美国在2007年,相继出台了削减数十亿美元的石油工业补贴以及向石油公司征收160亿美元税款的法案。一味地牵就石化企业,并不能促进他们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美国2006年石油价格高涨,一些政客对石油公司施压,称应该对其征收暴利税。这种舆论立刻在几天内让美国市场油价应声降了几美分。因此,我们面对中石化100亿元的政策亏损性补贴,也应该反思,为何只有亏损性补贴,而没有暴利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