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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2年内不会开征物业税

2008-2-15 11:12  财华社 【 】【打印】【我要纠错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资深研究员张培森14日表示,未来两年内中国不会开征物业税,因为仍有诸多技术和管理问题有待解决。

  此前有国内媒体报导称,北京或将从今年6月份开征物业税。《广州日报》昨日引述接近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消息指,开征物业税只是个美丽的误会,因为现于北京、深圳、辽宁、江苏、天津等地进行的只是“地产模拟评税试点”,目前仍处于“空转”期,即没有实际收税,但一切工作步骤都和真正收税一样。

  报道称,开征物业税涉及多个层面,而现时房地产部门、金融部门和税务部门都没有完全联网,资讯无法共享,料物业税在未来两年内难以落实。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或承租者每年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张培森指出,开征物业税涉及的方面太多。他表示,由于中国国内各地区土地情况不同,很难确定统一的税率。

相关热词: 物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