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这个税种都还没有出现,怎么开征?”昨日(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对“北京将开征物业税”说法的明确否认,使得各方关注的物业税征收问题又增添了几分不确定因素。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开征物业税条件尚不具备,在近期内并无可能开征。
早在三年前,北京就率先在全国进行物业税“空转”试点。而在去年的10月,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将物业税的“空转”试点城市,由北京、江苏、深圳等6个省市扩大到河南、安徽、福建、大连等10个省市。不少税务专家认为,国税总局的这一做法有可能是个信号,暗示着物业税“空转”试点有望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就在上个月,北京市政协委员、地税局局长王纪平在北京“两会”上透露,北京市已率先向国家税务总局提交了物业税“空转实”的申请,最快今年6月份北京将开征物业税。
据悉,除北京之外,多个城市也向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递交了物业税“空转实”的申请方案。一石激起千层浪,物业税何时开征、如何征收的问题立刻为房地产开发商和房主们平添了不少紧张气氛。
“国税总局尚未得到任何有关开征物业税的消息。”国税总局办公厅新闻中心主任牛新文表示,物业税的“空转”试点等工作目的是通过模拟征收积累经验,更多是对征收物业税的技术准备工作,和开征物业税并无直接关系。至于各省市的“空转实”申请何时能够获批,是否会推动新政出台,“现在都还不好说”。
有专家表示,如果开征物业税,如何确定计税依据将成为一个重要课题,财政部门仍在对如何评估不动产、物业税税基和税率等问题进行研究。“仅以商业地产为例,坐落在市中心繁华商业区的商业地产和五环外的,是否该分别计算物业税?”多位专家指出,由于征收物业税仍然存在很多条件制约,现在开征物业税显然时机还不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