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国家取消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乡镇财政收入来源逐渐涸竭的地区,少数基层政府尤其是乡镇一级靠“买税”充实本级财政,一些地方甚至形成“买税卖税”市场。这一有损政府诚信建设的问题引起了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委员李汉宇的高度关注。
据李汉宇调查,许多乡镇为完成上级下达的税收指标,每年10月左右即把买税指标分解到人,要求不论何种职业、何种职务,都要配合税务机关完成买税任务。
他认为,买税卖税,交易的对象说穿了是国家的法定税收。买方不论以何种方式返还卖税方,其实质都是挖国库的墙角,国家财政,特别是乡镇财政收入流失的现象也日趋严重。买税行为的背后,实际上有县、乡镇政府盲目追求财政收入政绩的动因。然而大量买来的财政数据汇总到中央,造成了严重的统计数据失真,严重干扰了中央政府决策;买税方所花费的大量费用还造成了极大的浪费。由于成本较高,有的乡镇政府甚至以贷款支付买税成本,形成了新一轮的乡镇政府负债,诱发大量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
李汉宇强调,建立在买税基础上的逐年递增的财税增收任务,严重扭曲了乡镇党政干部的政绩心态:真抓实干、认真培植税源,哪里赶得上到异地开税票、抢税源来得轻松和容易。何况,严重背离实际的高额财税“增收任务”,仅靠自身的税源增长无论如何是完不成的。因此,在有的乡镇,如何在买税竞争中脱颖而出,如何才能买到越来越多的税款,竟也成为了主政乡镇者的第一要务。这些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前景令人担忧。
怎样尽快扭转靠买税形成的部分乡镇财政收入的虚假繁荣局面?李汉宇呼吁国家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综合治理。彻底清查涉嫌买税乡镇2007年度买税额,弄清乡镇乃至相应县级财政的家底;杜绝以任何名目(如技改、奖励等)支付卖税人回扣、返点;改革县、乡镇政绩考核机制,克服财税收入崇拜;加大转移支付,给予讲实话的乡镇以财政补贴。同时他建议立法机关修改《刑法》,把买税、混税等行为定义为扰乱国家税收征管秩序,把以各种名目支付的买税回扣、返点等款项界定为挪用国家专项资金,把卖税所得优惠界定为偷逃国家税收,情节严重者均以犯罪论处,以严厉的法律威慑和惩罚买卖国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