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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十大重点”指明未来方向

2008-3-11 8:12 上海证券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2008年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根据财政预算报告,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2008年将积极推进和落实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资源税等一批重要税制改革。

  结合报告提出的改革要求,新华社记者近日独家专访了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他向记者深入阐释了我国下一步税制改革的思路与方向。谢旭人详细列出了未来我国继续深化税制改革,完善税收制度的十大重点:

  ——深化税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渠道作用,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完善非税收入管理。

  ——全面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抓紧研究在全国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具体方案及配套措施,稳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消费型的增值税。

  ——继续深化消费税改革,适当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调整消费税税率,充分发挥消费税在促进节能减排和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

  ——围绕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目标,积极研究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

  ——实施资源税改革方案。研究改进和完善原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资源产品的计税依据和计税方式,由现行的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建立资源税收入随资源收益变动的调节机制,并适当提高税率水平。尽快推出新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健全地方税体系。完善现行房地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收政策,改革城建税制度,研究开征物业税,完善财产税制度。

  ——择机开征燃油税。根据节约能源和道路交通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情况,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择机开征燃油税。

  ——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为加强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借鉴国外通常做法,逐步建立切合我国实际的环境保护税体系。

  ——积极推进税收管理体制改革。在统一税政、明晰税权的前提下,适当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充分调动中央与地方加强税政管理、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关键词:

  1、税费制度

  2、企业所得税

  3、增值税

  4、消费税

  5、个人所得税

  6、资源税

  7、物业税

  8、燃油税

  9、环境保护税

  10、税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