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开始,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即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已由原来的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这标志着,广大的工薪族将因此得到一定的实惠———拿到手里的实际收入,从本月起会比上个月稍多一些。
而从个人理财的角度来说,在严格遵守国家税法的前提下,工薪族如果具有良好的合法避税意识,并做好个人税务筹划进行合法避税,还将从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中获得更大的实惠。
降低工资总额
那么,哪些方式可以帮助工薪族合法避税?
重庆工商大学财税专家给出的第一招:增缴住房公积金。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相关规定,职工每月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只要在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就可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即在不超过规定缴费比例的情形下,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
而按照《公积金管理办法》,个人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也就是说,工薪族可以通过增加住房公积金的月缴纳金额的方式,降低工资总额,从而达到少交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以某人月工资为4500元为例:如果其个人每月缴纳的公积金为工资的5%(225元),其在纳税前应予扣除的费用为2225元(2000元的个税扣除费用标准加公积金),实际应纳税额=2275元x15%-125(速算扣除数)=216.5元;但假如把个人每月缴纳的公积金比例提高到12%,达到540元,其纳税前应予扣除的费用则为2540元,实际应纳税额=1960元x10%-25(速算扣除数)=171元。
按照这种方式避税,月收入越高,少缴纳的税就越多。
合理安排收入
财税专家称,上述方法属于“收入避税”,即利用国家对不同收入人群征收的税基、税率有所不同的政策,巧妙合法地进行避税。
而对一些有特殊情况的人,则可以采取另外的合理安排收入的办法,进行合法的收入避税。
对此,专家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小王是一家公司的职员,每月工资收入4200元,其中800元要用于租房。按照现行个税征收标准,小王应予纳税的收入部分为2200元(4000元减2000元的扣除费用标准),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5%和125元,最后应纳税额为205元。
如果小王在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达成一致,由公司安排其住宿(800元作为福利费用直接交房租),其收入就调整为3400元。由此,其应予纳税的收入部分也调整为1400元(3200元减2000元的扣除费用标准),使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25,最后应纳税额为115元。
也就是说,把小王的收入如此合法地调整后,其每月的个税要少缴90元。
对于那些高收入人群而言,则可采取把年薪改为月薪的办法进行收入避税。比如,某人年薪36万元,一次性领取。按照国家的税法,他适用的最高税率高达45%.但如果他和公司签订合同时将年薪改为月薪,每个月3万元的收入,能使他适用的最高税率下降到25%.照此计算,节税的金额是相当可观的。
进行免税投资
除了收入避税外,还可以投资的方式进行避税。
过去,储蓄往往被工薪族作为最重要的理财方式。但以这种方式理财,扣除利息税后,本来就不高的利息收益就所剩无几了。而如果巧选一些投资品种进行投资,不仅能获得比活期存款更高的利息,而且还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这方面,基金就是一种不错的投资品种。据财税专家介绍,因基金获得的股息、红利以及企业债的利息收入,已经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了20%的个人所得税,当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红利的时候,不再扣缴个人所得税。
专家还建议,在当前股市震荡的情况下,投资者可选择比较稳当的货币型基金。
除了基金外,进行教育储蓄和保险投资,也可以为自己合法避税。其中,前者是国家为鼓励城乡居民积累教育资金而设立的。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免征利息税,而且实得收益还比其他同档次储蓄高出5%.
而就后者来说,按照相关的规定,居民在购买保险时可享受三大税收优惠:一是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医疗保险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薪收入,免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由于保险赔款是赔偿个人遭受意外不幸的损失,不属于个人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三是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在投资分红类保险中,保险收益也无须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