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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新华委员:不能向中小投资者征收资本利得税

2008-3-6 10:29 东方早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如果国家实在要开征资本利得税,那么可以针对机构等大投资者,不能针对中小投资者。”正在出席全国两会的上海工商联副主席、科技界政协委员傅新华今年的提案是投资者异常关注的资本利得税话题。与民建中央提交的政协“一号提案”提出降低印花税,适时开征证券所得税等建议不同,傅新华的提案主旨是:资本利得税并不是合适的宏观调控手段,不应开征。傅新华透露,将在今明两天提交自己的提案。

  傅新华昨天对早报记者表示,他听取了多位投资者的建议,他们均表示对征收资本利得税表示担心,不希望国家出台这一方面的政策。“投资股票本身就风险很大,出台资本利得税不利于老百姓进行长期投资,也不利于老百姓拥有稳定的证券化资产。”

  傅新华还表示,在中国的股市现状下,利用开征资本利得税作为宏观调控的手段是不合适的,也不应该作为宏观调控的手段。

  民建中央提交的《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税收政策》被称作是“一号提案”,提案中提及适时开征证券所得税,税收应考虑对长期投资者的所得实行较低的税率,对短期投资者的所得按照一般所得征税,并允许全额扣除费用,包括手续费、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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