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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综合税降一半 深圳市具体政策4月出台

2008-3-29 9:0 深圳新闻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日前出台通知,对住租赁提出了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3月27日,记者从深圳国税局获悉,深圳市地税局已经贯彻执行这一政策并拟定了相关税率,具体政策报政府审批后于4月份出台。

  按照《通知》中的规定,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深圳市地税局新闻发言人章家寿透露说,税收《通知》的出台就是为了通过税收来降低房租,按照之前的规定,个人出租住房税收的征收以月租金1000元为界,加在一起占到房租的5%~8%。现在深圳根据国家政策精神制定了以月租金5000元为界的两档,出租房综合税约降低一半,具体政策将在4月份出台。

  其实,受CPI、商品房价上涨等因素影响,深圳的租房价格一直在上涨。一个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租赁房屋,从挂牌、交易到交易完成,没有税务部门介入的环节,谁会主动缴税呢?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税收减少了,但因为深圳的大部分房租并没有缴税,所以对深圳的房租价格将影响不大。国家调低税率就是为了促进房屋租赁市场更加活跃,但是各地行情不同,更需要各地方能够依据地方特点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将出租房的征收税率制定的更加切合当地实际,同时使租房交易和税务征收“捆绑”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使税收真正起到调节房屋租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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