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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梁静:建立科学的房地产税费体系

2008-3-14 9:3 人民政协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背景:

  房地产开发经营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12项税收,税制繁复且内外有别。关键是税种主要集中在流转环节,具有可转嫁性,是房价居高的一个原因。据国家建设部房地产业司的资料估计,各种税费占商品房成本的比重合计有30%;根据多种调查数据,专家判断房地产税费、土地出让金合计占了房地产开发成本的50%~70%。目前的房地产税费不仅让房价居高不下,还存在其他的隐患。首先,刺激了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其次,加剧了民生的负担。房地产税、土地出让金合计占开发成本的50%~70%,房地产税费高,房价自然是水涨船高。第三,加剧了财政和金融的不稳定性。第四,透支了潜力,加剧了发展的不稳定性。

  建议:

  税费过多过高是造成房价过快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政府应切实担起责任,减免部分房地产税费,逐步建立一个合理、科学的房地产税费体系。

  可借鉴国外“宽税基、简税种”的做法,科学选择税种,简化税制,统一税法。积极贯彻国务院费改税工作部署,清费改税,扩大税收规模。

  具体来讲,要保留补偿性、资源性和证照性的收费项目,对一部分纳入国家预算、管理比较规范的基金和收费项目亦可考虑保留,其他属于管理性和建设性的项目一律取消,其一部分收入通过改税取代。然后,再由政府采取干预措施压低房价,还利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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