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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林飞:尽快开征生态环境税

2008-3-14 9:11 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宋林飞1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应借鉴国外经验,征收生态税。”

  宋林飞忧心忡忡日趋严峻的环境压力,他说,“一些地区低质工业化带来严重污染,一些地区盲目追求发展带来生态恶化。据预测,未来20年,就是2010年到2030年,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将逐步完成,人口增长、资源压力和环境压力有可能达到最大值。”

  发达国家自1970年开始调整税收政策,资源税由收益型转向绿色生态型。他认为,“我国也应该增加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手段,也为环境保护提供资金。”

  “采取收环境费的办法存在不少问题,如只对污染排放收费,对污染环境的产品没有相应的措施。应该早日进行费改税,对于开发利用土地、森林、水等自然资源的行为,对排放二氧化硫、固体废弃物与污染水质等行为,对污染环境的产品,均可考虑开征生态环境税。”宋林飞认为。

  “要运用财政与税收政策来保护生态环境。”他建议实施生态金融财税政策,“银行应与环保部门开展绿色信贷方面的合作。将环境违法信息输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商业银行对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减少信贷,对污染严重的违法企业停止贷款。同时,增加绿色产品生产企业的贷款,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扩大生态信贷。”

  宋林飞说,“这些措施,从某种程度上也倒逼企业加快实现传统工业向以生态保护为准则的绿色工业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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