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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地税局提醒高收入者尽快报税 不按时申报受罚

2008-3-25 8:59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税法的规定,2007年度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高收入者,必须于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自行到当地地方税务局办理自行申报。目前,申报期已经进入倒计时,为此南宁市地税局提醒纳税人应自觉按时办理申报,不按时申报将受到处罚。

  据统计,截至3月19日,南宁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已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人数达839人,为去年同期人数的61%.共申报年所得总额达38732万元,应纳个人所得税达6302万元,已扣缴个人所得税达6296万元,补缴个人所得税达6万元。

  南宁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07年4月2日,即200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进行个税申报的最后一日,南宁市共有920名纳税人办理自行申报,占申报总人数的23%,形成申报高峰,造成办税服务厅排长队。所以,及早申报是省时省力、利己利人的好办法。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南宁市地税局通过个人所得税征管信息系统记录的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对纳税人进行监控和管理。如果符合自行申报条件的纳税人不依法办理申报,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报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将根据自行申报的情况开展跟踪检查。若市民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自行纳税申报政策、程序等方面还有疑问,可拨打广西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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