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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税比印花税更厉害 不应该以税收惩罚投机

2008-3-4 9:12 每日经济新闻 【 】【打印】【我要纠错

  资本市场投机成为众矢之的,但谁能区分投资与投机?如果市场将短期炒作全部取缔,那不如由管理层直接颁布一道禁令,要求所有投资者持股必须达到多少天以上,以使股市彻底“纯洁化”来得痛快。

  今年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一号提案”,是《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税收政策》,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税收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规划。笔者对于其他建议没有疑义,但反对提案要求通过税收政策抑制投机。并且还想提醒投资者,提案建议适时开征证券所得税,“税收应考虑对长期投资者的所得实行较低的税率,对短期投资者的所得按照一般所得征税,并允许全额扣除费用,包括手续费、印花税”,并非无的放矢。如果印花税如愿以偿被取消,那个利得税作为最好的替代品,作为比印花税更厉害的调控手段,必然会择机出炉。

  所谓投资与投机本质上无从区分,投资者的投资之道不同,一些人进行长期价值投资,一些人适宜于短期炒作,因此最提升效率也最为市场化的监管方法不是抑制短期投资,而是抓住两点:一是严格监管内幕交易,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更加严格规范;二是根据市场收益多少征税。

  如果说短期投机,以T+0为甚。所谓T+0,即日内证券回转交易,投资者就同一个标的(如股票)在同一个交易日内各完成一次买进和卖出的行为。

  事实上,我国在1995年之前曾经实行过T+0与无涨跌停板的交易制度,正是为了抑制投机,而采用了T+1与10%的涨跌停板交易制度。那个时候也许是为了避免散户踏入市场陷阱,抑制南海泡沫式的狂热投机氛围。结果如何呢?众人周知,我国的资本市场的投机本性未有丝毫改观,T+1并没有止住庄家圈钱的步伐。也许T+1的交易制度减少了投机的疯狂程度,但这一点无法在T+1实行以后的市场表现中得到证实。倒是可以得出相反的结论:资本市场投机风潮的形成与T+0还是T+1关系并不太大,而与权贵资本的横行、监管与惩罚的不力、赌博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

  T+0在权证市场实行后,权证市场的疯狂再次引发市场的极大担忧,宝钢权证在上市的第二天,一天之内换手率即达到331.15%,是正股的178倍,而当日沪深两市日换手率仅是1.61%。从成交金额看,权证日成交额21.11亿元,当日沪市814只A股成交额仅97.40亿元,1只权证的成交额竟然相当于176只股票的成交额。这形象地证明了在资本市场资金是如何疯狂运作的,如此巨量的资金也给监管带来了难处,登记结算都成为问题。但仅就权证本身而论,投资者谴责的是T+0吗?

  投资者谴责的是明显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恶性创设,是令人生疑的保证金,是明显的大机构联手坑害中小投资者的行为,不指责这些本质恶举转而指责交易方式,明明是卸责是放弃对元恶的追究,而以替罪羊撒气。

  T+0交易是投资手段深化之后的必然选择。不管是在汇市、期市,还是在融资融券试点即将展开、股指期货金融衍生品即将推出的资本市场,缺乏T+0交易是难以想像的。除非我们放弃金融投资产品创新,否则T+0与做市商一定会推出,否则就是无本之木。

  资本市场的本质之一就是加快资金的使用效率,持股时间长短不是判断价值投资与否的重要标准,而只是一个参考指标。有一些国家对投资者的长期资本收益与短期资本收益予以区分,对长期投资实行轻税或给予减免优惠,对后者课以较重税收,以此限制投机行为。但这并不多见,往往在金融出现危机时出现类似的税收政策,以及对交易环节课以重税。从总体趋势来看,赋税减轻,争夺金融资源。

  即便国外有这样的税收,中国也未必见得就必须执行,尤其对于正在发展的金融市场而言,此举无异于自缚手脚,以税收惩罚交易环节、惩罚法律法规许可的交易方式,有违税收法治本义。

  难道实行了这样的政策,中国市场的投机风与内幕交易就能杜绝吗?这种想法昧于事实,与市场发展方向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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