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梁燕君委员:个税立法应该保障税负公平

2008-3-20 8:38 中国产经新闻 【 】【打印】【我要纠错

  “建议全国人大可以授权地方人大,根据纳税的覆盖率和各地实际的平均消费水平做出适当调整。确定出适合各地的起征点,从而避免个税起征点在调整过程中,以形式上的公平而掩盖实质性的不公平。”对于个人所得税调整,全国政协委员、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梁燕君这样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

  物价上涨

  刺激税法修改

  从今年3月1日起,国家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1600元提高到了2000元。

  两年前,个税起征点刚刚由800元上调到1600元。事隔两年的再次调整,标志着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实施以来,目前开始进入了一个微调阶段,一些更加顾及民生民情的政策加入到改革的思路中来,也体现了新的施政理念在各个政策领域的渗透。

  但是,据一项调查显示,1600至2000元收入的人群对此次调整较为满意,3000至5000元的人群认为起征点还应该再提高,5000元以上的则对此反应平淡。对于理想的起征额度,大部分参与调查的民众认为,2800至3000元的起征点比较适合当前国情。

  对此,梁燕君委员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指出,这一起征点与公众的心理预期还有一段距离。究其原因,在于国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改变。其一,缴税个体平均工资的逐年上涨,对个税起征点提出了相应的调整预期;其二,今年物价普遍大涨,在国家财税收入大增的前提下,减税成了惠民富民的民生期待。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前三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1%,拉动物价上涨的主要因素是食品价格。生活资料的大幅上涨加大了老百姓的生活成本,也正是出于物价上涨方面的考虑,调高起征点的措施才得以落实。

  梁燕君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此前,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受国务院委托作草案说明时表示,近两年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有所增加,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需要适当调整。但是,由于物价涨幅较高,少缴的税款远远补偿不了物价上涨的部分。”

  调整要考虑

  地区间差别

  “个税起征点的调整要充分考虑地区间的差别。”梁燕君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这样说,她认为,个税起征点到底多少为宜,在今后的个税调整实践中可以不断探索。但是,个税调整应当体现出地区间的差异,减除费用标准应尽量与地方的实际相符,不宜施行“一刀切”的办法。

  对此,梁燕君具体解释道,不分地区“一刀切”的2000元的扣除标准,对部分地区来说是有失公平的。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是综合各地平均工资和消费水平而作出的决定。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各地居民工资收入差异很大,东部地区远远高于西部地区。以2006年最低工资标准为例,深圳高达810元/月,甘肃则只有430元/月。来自广东省地税局的数据也显示:2007年上半年,广东省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207.858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就占到68.12%。可以看出,“一刀切”的个税扣除标准,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容易导致工薪阶层成为纳税主体,并且使得这些地方的普通工薪族无法享受个税调整所带来的实惠,这既违背了个税二次分配力求公平的初衷,也不利于培育中产阶层。

  制定起征点

  要有超前性

  对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低,梁燕君还举了一个例子,她说,1981年全国职工平均月工资约为60元,个税起征点为800元,约为月平均工资的13倍。这意味着20多年前个人所得税主要向少数高收入者征收,工薪阶层并非为征收主体。

  目前,据国家统计局年度统计公告,2006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001元,月平均工资为1750元。按高于平均工资两倍来测算,起征点也应该在3500元左右。国家统计局2007年10月29日公布的数据,前9个月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53元。

  2000元起征点,几乎是将平均收入线以上的所有工薪阶层一网打尽。这样的起征点,显然无法达到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效果。

  梁燕君建议,制定个税起征点时要具有超前性,要充分考虑物价上涨因素,应根据居民消费支出情况实时加以调整。只有将个税起征点与居民收入变化、通胀等因素挂钩,按照消费物价指数的涨落,确定纳税扣除额,实行不同年度浮动的个税起征点制度,才能真正实现税负公平。

相关热词: 梁燕君 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