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频繁调整个税起征点具体数额的方式已不能适应现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当前的问题不仅是需要继续上调个税起征点,而且需要建立起常规性的调整机制来进行这项工作。如果个税起征点的确立仍按照以往由国务院报请全国人大通过确定具体数值的方式,则在以后相当一段时间内,都会出现起征点水平的调整速度总是落后于当年经济发展状况下物价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上升的状况,这对国家的发展、社会的稳定都是不利的。
建议参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方式,建立个税起征点常规性年度调整机制,由人大授权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当年度最新的统计数据,及时调整个税起征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