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今天在两会新闻中心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资源性产品的税费以前是不合理的,难以起到经济调节作用;资源税费调整将视经济运行情况,今年适时推出。
资源性产品包括矿产品、石油、煤炭等。两会上有代表呼吁调整对资源性产品的征税。
汪民以矿产品为例对调整税费进行了解释。他说,原来矿业惨淡经营,这几年矿产品价格持续走高。所以,应当在价格中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反映安全生产的成本,进行税费调整。包括收取一些费用,像探矿权、采矿权使用税,为了遏制圈而不探、跑马占地。据悉,原有标准是1998年制定的,探矿权每平方公里前三年每年收取100元钱,从第四年起,每年增加100元钱,但最高不超过500元钱。采矿权使用税,每平方公里每年收取1000元钱。这样的收取标准,在新的形势下已难起到它应有的经济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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